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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 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以及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如下:
一、调剂时间安排:
2026年3月29日,我校开通“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4月8日,开通“调剂服务系统”;4月27日前,结束调剂工作。每一轮次具体调剂时间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www.hgu.edu.cn/yzw)
二、调剂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分数线要求。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A区分数线,下同),只接受初试外语为“英语”,“俄语”的考生。
3.在确保科学性的前提下,可调剂的一志愿专业范围须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我校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我校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具体调剂范围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的调剂范围为准。
4.第一志愿报考下列专业(或专项计划),应遵循相关调剂要求。
(1)考生在照顾专业与非照顾专业之间调剂,其初试成绩均须符合调入地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非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
考生在工学照顾专业之间,按本类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执行。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我校调入专业在A区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5.我校遥感科学与技术(140400)、图书情报(125500)、法学(030100)为现场复试(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大道601号),其他调剂专业为网络远程复试。
三、进入调剂复试遴选规则
第一优先级:申请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与我校接收调剂专业相同,且统考科目完全一致;
第二优先级:申请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与我校接收调剂专业归属同一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类别(专业相近),且统考科目相同;
第三优先级:申请调剂考生的统考科目与我校接收调剂专业要求相同,但第一志愿专业不属于同一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类别;
第四优先级:我校调剂专业范围发布的符合条件的其他专业。
四、调剂工作程序
1.我校研究生调剂选拔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科学规范进行调剂工作。
2.调剂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由研究生学院归口管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调剂工作,统一审核学院调剂工作各环节实施细则,统一公开调剂招生信息,统一监督检查各学院考试招生执行情况,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拟录取名单,统一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统一在官方渠道和“全国硕士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严禁学校其他工作人员和学生未经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
3.第一轮调剂复试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指标由学校收回,结合备选生源、专业学科发展布局等实际情况进行再次分配。再次获得招生指标的专业,如有成绩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录取。
4.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内及校外调剂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需提前查看我校加分政策,复试前将相关认定材料按照要求上传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使用说明详见https://www.hgu.edu.cn/yzw/info/1102/1942.htm)。
5.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为12个小时(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时间为准),考生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超过锁定时间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调剂志愿,等待我校遴选结果,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愿。同一轮次调剂复试名单公布后,确需调剂志愿解锁的考生可联系研招办,身份核实后进行调剂志愿解锁。
6.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7.调剂复试比例不低于调剂计划数的200%,调剂报名人数未达调剂计划数200%的专业,按实际调剂报名人数进行复试。
8.我校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将在研究生学院官网和各二级招生单位官网进行公示。我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的通知,须及时在调剂系统中确认复试通知。没有及时确认通知的考生,我校会分别通过本人电话、紧急联系电话、本人手机短信、邮箱逐一确认。请考生及时接听研招办和二级招生单位电话,及时查看相关短信,保持手机联络畅通。如以上方式均无法联系考生,我校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置。
五、复试工作
我校调剂复试工作按照《河北地质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执行。
六、调剂录取办法
1.学校根据各分专业计划指标、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由研招办统一发布。
2.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向待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我校待录取通知发出后规定时间内确认接收信息。没有及时确认通知的考生,我校会分别通过本人电话、紧急联系电话、本人手机短信、邮箱逐一确认。请考生及时接听研招办和二级招生单位电话,及时查看相关短信,保持手机联络畅通。如以上方式均无法联系考生,我校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置。拟录取的考生确认接受学校“待录取”通知后,视为同意并遵守学校复试录取规定,学校不再受理考生提出的“取消待录取”申请,不进行“待录取解锁”。
3.我校复试前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我校复试结束后待录取通知发放前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待录取资格。
4.因考生未按报考条件和调剂要求填报调剂志愿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待录取资格。
5.其他录取工作事项按照《河北地质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执行。
七、联系方式
咨询与联系电话:0311-87208228、87207712,官方邮箱:hbdzdxyzb@163.com
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www.hgu.edu.cn/yzw/index.htm
复试要求及复试注意事项请详见复试通知:https://www.hgu.edu.cn/yzw/info/1102/1954.htm
各二级招生单位联系方式:https://www.hgu.edu.cn/yzw/zkxx/sszs/lxfs.htm
复试考试大纲:https://www.hgu.edu.cn/yzw/zkxx/sszs/ksdg.htm
欢迎各位考生调剂报考我校!!祝各位考生复试顺利,如愿上岸!!!
附件【4月1日调剂接收专业汇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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