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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2日至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对美国进行国事访问。访问期间,习近平主席与奥巴马总统举行了深入、坦诚、建设性的会谈。双方达成广泛共识,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据外交部官员介绍,双方达成的主要共识和成果如下:
11、技术是中美双边经济关系的支柱之一。为更广阔的技术产业双向贸易和投资创造条件并避免限制措施,对保持两国经济关系的积极势头至关重要。
(1)双方确认,采用以开放、透明、市场为导向和均衡的方式,并允许适当程序发展形成的科技产品国际标准的价值。此外,双方确认,标准发展的过程中产业的参与且不受政府不适当的影响对快速创新和技术发展具有根本性意义。
(2)双方确认,竞争政策保障经营者受到公平和非歧视性待遇的重要性,避免通过实施竞争法追求产业政策目标。
(3)双方承诺,用以在商业领域加强信息通信技术网络安全(信息通信技术网络安全法规)的一般适用措施,应符合世贸组织协定,仅用于小范围,考虑国际规范,非歧视,且不对商业机构在相关产品的购买、销售或使用方面不必要地设置基于国别的条件或限制。
(4)双方确认,在商业领域规范技术产品的一般适用措施,得益于与私营部门、政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有意义的咨商,以鼓励制定有创新性的、灵活的和具有成本效益的解决方案。
(5)双方确认,发展和保护包括商业秘密在内的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并承诺不推进将转让知识产权或技术作为在各自市场开展业务的前提条件的一般适用政策或实践。
(6)双方确认,各国不能实施或有意支持窃取包括商业秘密或其他机密商业信息在内的知识产权,以向本国公司或商业领域提供竞争优势。双方确认,国家和企业不应以非法方式利用技术和商业优势来获取商业利益。
12、中美双方承诺于2016年初开展高层及专家对话,搭建论坛平台,支持双方就司法改革、推行法治面临的挑战和采取的战略交流观点。美方参加人员将包括美方司法机构的领导成员、政府法律政策专家和来自美国商务部、司法部和贸易代表办公室的官员。中方参加人员将包括来自中央司法改革领导小组的官员、司法机构的相关领导成员和政府法律政策专家。这一对话机制将带来商业环境透明度和可预见性的改善。该机制不取代、不重复、不削弱现有的中美间双边定期法律和人权对话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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