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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学时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报到。
二、报到前请办理下列手续:
(一)、办理党组织关系迁转。
党组织转入我校的几种情况:
1.本校研究生不需要开具介绍信,直接转入我校;
2.任何地区和学校的积极分子转入我校均不需要开具介绍信;
3.黑龙江省属在哈高校应届考取研究生的党员,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按照如下要求填写:第一栏地址:中共哈尔滨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第二栏地址:中共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党委;
4.黑龙江省外、哈尔滨市外、哈尔滨市属高校(如哈尔滨学院)、非应届生(毕业时党组织关系已经从所在学校转出)考取研究生的党员,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按照如下要求填写:第一栏地址:中共黑龙江省高校工委组织部;第二栏地址:中共哈尔滨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如有第三栏,第三栏地址:中共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党委,没有第三栏可不填写。
5.正式和预备党员党组织关系有两部分构成:“介绍信”和“党员材料”。介绍信必须个人携带,不能装档。党员材料可以选择自行携带或随学籍档案一并邮寄。积极分子材料无介绍信,可以选择自行携带或随学籍档案一并邮寄。自行携带的材料必须在开学当天上交到研究生学院。
研究生学院团委咨询电话:0451-88060772。
(二)、办理户口迁移证: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及省内生源一律不迁户口(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迁入,但迁移证上必须注明“非农业集体户”,否则无法落户),省外考生是否迁移自愿。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哈尔滨市师范大学”。如有不按规定自行迁转,入学后不能落户者,责任自负。
保卫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电话:0451-88067515。
(三)、办理档案迁转手续: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给考生,由考生交到档案所在单位,考生单位需将档案(含工资关系)9月1日前邮寄到“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教育管理办公室”,接收人:杨翠屏,邮编:150025。必须以机要或EMS形式邮寄,不接受其它快递方式。考生也可自行携带档案并于报到当日上交,无论是邮寄还是自行携带的档案都必须有加盖存档单位公章的密封条密封。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调转档案和工资关系。
研究生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451-88060772。
(四)、公共课教材及课表请各位同学报到后到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
如欲办理硕士公共课外语免修(可免修该学科,但必须参加该学科的期末考试,期末考试时无平时成绩,办理时间请报到后到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则另需携带英语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英语六级(425分以上)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俄语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俄语四级(70分以上)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日语一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研究生学院学生培养办公室咨询电话:0451-88060032。
三、硕士研究生报到时按有关规定按时缴纳各种费用:学费标准已在录取通知书上注明。宿费1200元/年(宿费为2014年标准,如有变动以学校当年收费标准执行),行李自备。
四、新生必须按规定日期报到,无故逾期两周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新生入学后,将在规定时间进行入学资格审查,请携带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证件,具体时间、地点入学后另行通知。推免生另需携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六、因我校新生开学时间尚未确定,具体报到时间和相关事宜请于8月1日后登录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2015级农村教育硕士报到时间为2015年7月下旬,具体报到时间请提前关注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2015级农村教育硕士报到时必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查询网址:http://web.hrbnu.edu.cn/yjsxy/
研究生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电话:0451-88060176。
研究生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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