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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到
新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日期:2015年9月19日,具体入学事项安排请于2015年9月7日后登陆渤海大学学生发展与事务中心网站(http://210.47.176.3/page/depart/xsfs/)查询。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出具有关证明来人来函请假(不超过两周),并经我校批准同意。凡未经请假或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本科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获本科毕业证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档案、户口及组织关系
新生须持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于7月20日前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关系在锦州地区(含县)的中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渤海大学党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为“渤海大学**学院党总支”;非锦州市直单位、非锦州地区单位的中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锦州市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为“渤海大学**学院党总支”,介绍信有效期至少应三个月。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自愿将户口迁至我校(落户地址为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科技路19号渤海大学),入学报到时将落户手续(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到所在学院,过期不再办理。
三、学费
请新生登录渤海大学招生网(http://210.47.176.3/page/depart/zsxx/yanjiusheng/)查询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四、住宿
学校为研究生提供住宿,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人/学年(四人间),因特殊情况不住宿者须在报到时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学校批准。根据辽宁省质监局、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为确保学生使用备品安全,学校统一提供行李备品一套:棉被一床、棉褥一床、被罩两条、床单两条、枕套一个、枕芯一个、枕巾两条、被蒙一个,蚊帐一顶、夏凉被一床、脸盆一个、暖壶一个、行李包一个,合计560元(报到时单独缴纳);如个人自带行李需出具生产厂家质检证明和消毒证明,学校登记报省主管部门备查,消毒费用和检查费用自理。2015级研究生公寓QQ群号:276427219(女生群),415248500(男生群);研究生公寓住宿为四人间,床位实行报到分配原则。住宿安排等详细信息请关注渤海大学安全与生活服务中心网站(http://210.47.176.3/page/depart/xsaf/)及QQ群通知。
五、学费、住宿费缴费方式
学生交费须使用学校为新生统一办理的农行缴费卡(在校学习期间一直使用,请妥善保管),请在入学前一周将第一学年学费(登录渤海大学招生网查询本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第一学年住宿费(1200元/人/学年)足额存入农行缴费卡中。为保证资金安全,请在使用农行缴费卡前按照说明修改密码。银行划转后学校统一开收据,入学时到所在学院领取。未缴纳学费者不予注册。
六、学位英语考试
我校研究生学位英语考试在开学一周左右提前进行,语种为英语(外国语学院除外)的新生需进行英语学位考试,其它语种的新生不参加本次考试。本次学位考试的题量和难度相当于研究生毕业的英语水平,学生如无特殊原因均须参加。学位英语提前考试通过者其外语成绩为最终成绩,可免修外语,获4学分,未通过者将进行英语课程学习。考试时间及安排报到时另行通知,请做好复习准备。
七、其他事项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将对入学新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邮政编码:121013
电话:0416—3400137
网址:http://www.b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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