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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外国语大学是辽宁省省属外国语高等院校,拥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前身是大连日语专科学校,1964年在周恩来总理的亲切关怀下成立,1978年更名为大连外国语学院,2013年更为现名。50多年来,学校秉承“崇德尚文、兼收并蓄”的校训精神,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以外语为主,以国际化办学为特色,文、管、经、工、法、艺术、教育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外国语大学。
学校环境优美、布局合理、设备先进、资源丰富。总占地面积126.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图书馆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馆藏印刷型文献178万册。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内外考试组织机构和出国留学人员培训基地、教育部指定的20余种专业考试的考点、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校长委员会主席单位、教育部中俄大学生交流基地、国家汉语国际推广基地、国家孔子学院专职教师储备学校、教育部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的接收单位、教育部香港与内地高等学校师生交流计划项目院校、中国国际青少年活动中心(大连)、乌克兰研究中心、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辽宁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辽宁省国际型外语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09年10月俄罗斯世界基金会在学校设立俄语中心,2010年9月获得“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2013年获得“东北亚外交外事”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建设权。
学校下设20个教学机构,33个本科专业,覆盖10个外语语种,26个硕士专业,“东北亚外交外事”高端人才培养项目已连续两年招收博士生。学校拥有4个教育部特色专业,俄语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言文学为辽宁省重点学科。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4000多人,其中硕士研究生近千人。我校也面向“港、澳、台”和外国留学生招收硕士研究生,同时还拥有相关专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有一支治学严谨、经验丰富、科研能力强、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目前学校专任教师近90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400余人。学校有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11人,教育部外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6人,省级优秀专家4人,省级优秀名师7人,省级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人,省级专业带头人5人,省级优秀骨干教师5人,省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15人,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9人,辽宁省高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2人。同时,聘请来自近20个国家10个语种的外籍教师常年保持在140余人次。学术性刊物《外语与外语教学》(中国外语类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东北亚外语研究》、《语言教育》面向国内外发行,享有较高的学术声誉。
学校国际化办学特色鲜明,成绩突出。目前,已同日本、韩国、俄罗斯、奥地利、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西班牙、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蒙古、埃及、突尼斯、意大利等30个国家和地区的190余所大学及近20家企业团体等以“2+2”、“2+1+1”、“1+1+2”、“4+2”等多种模式联合培养本科生、本硕连读生,进而延伸到博士生的培养,并实现“语言+专业”的成功对接,真正实现了人才培养模式的多元化,学习成绩优异的研究生可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或通过校际交流项目赴国外留学的机会。2007年至今,先后在俄罗斯、日本、韩国、哥伦比亚、圭亚那、巴西、亚美尼亚、葡萄牙建立八所海外孔子学院。
为适应社会需要,学校不断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保障和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每年都有多名硕士毕业生考入国内外名牌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同时,学校形成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研究生在学期间,可以申请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
严谨的治学理念,高水平的教学质量,使我校毕业生普遍得到了社会的一致认可,在社会上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多年来学生一次就业率均在95%以上。我校毕业的研究生遍布我国外交、外贸、高教、科研、企业等各条战线,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建校以来,学校共有百余名毕业生先后进入国家外交部工作,被誉为“京外高校中考入外交部人数最多的高校”。
大连外国语大学是外语人才的摇篮,通向世界的桥梁。欢迎有志青年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人数
2016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推荐免试研究生:我校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专业均可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我校复试,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二)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至2016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达到我校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①进修并通过本科阶段课程。考生必须通过8门以上本科核心课程并提供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单,自考生到自考办开具证明;
②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5年11月12日)前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1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参加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二条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旅游管理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报时间:
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
4.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5.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在一区。
7.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5年11月12日前,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招办确定。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8)考生现场确认时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会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会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初试
(一)2015年12月14日—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考试科目为四门,命题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1.时间、地点:2015年12月26日—28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美术、艺术设计专业第四单元考试时间为12月28日上午8:30—12:30。地点为考生报名地省(区、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2.方式:笔试。
3.分值:第一、第二单元的分值各为100分,第三、第四单元的分值各为150分。总分500分。
旅游管理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四)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于2016年3月中上旬在研究生处招生工作网站公布。
六、复试
(一)程序:我校根据当年国家复试分数线、生源、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学习经历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全面衡量后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复试名单,差额复试,并向考生所在单位了解考生政治思想情况及现实表现,函调人事档案等。
(二)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名单、复试程序和办法见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工作网站的招生信息公告。复试工作在2016年4月底前完成。
(三)内容:
1.专业笔试、综合面试(主要考查专业能力、逻辑思维、组织能力、判断能力、人文素养、心理健康、举止仪表等)、二外(外语)听力。
2.同等学力考生(包括高职高专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除参加正常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专业学位考生在综合面试时将突出专业应用能力的考核。
5.如有变化,以当年的复试办法为准。
(四)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校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七、体格检查
体检工作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复试阶段和入校后分别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八、录取
(一)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分数标准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公布的最低分数线和我校公布的最低分数线;复试成绩:达到我校当年复试办法规定的分数线,且单科成绩符合分数要求。
任何一科未达到标准,或复试总分未达标准,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
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学制及学费标准
(一)学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二年(美术、艺术设计为三年)。
(二)学费标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0元/年。
十、奖助政策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搭建了以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三助”、科研奖励、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尽最大可能地帮助广大研究生在校安心学习。
1.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6000元/人-年发放。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3.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4.“三助”补助:300-800元/月。
5.优秀硕士研究生培育项目奖助:1-2万元。
注:1.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接收推免生数以最终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数为准。
2.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工作网站。
3.我校不举办任何与考前辅导相关的补习班,凡以我校名义举办者均属假冒。
4.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文件和规定,按上级文件和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6号,大连外国语大学机关楼606
邮政编码:116044
电话(传真):0411-86111234
电子邮箱:dawai86111234@163.com
招生网址:http://gd.dlufl.edu.cn/zsgz/sszs/
联系人:刘老师、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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