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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简介
中南大学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长沙市,占地面积5886亩,建筑面积276万平方米,跨湘江两岸,依巍巍岳麓,临滔滔湘水,环境幽雅,景色宜人,是求知治学的理想园地。
中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国家“985工程”部省重点共建高水平大学和国家“2011计划”首批牵头高校。现任校党委书记高文兵、校长张尧学。
中南大学由原湖南医科大学、长沙铁道学院与中南工业大学于2000年4月合并组建而成。原中南工业大学的前身为创建于1952年的中南矿冶学院,原长沙铁道学院的前身为创建于1953年的中南土木建筑学院,两校的主体学科最早溯源于1903年创办的湖南高等实业学堂的矿科和路科。原湖南医科大学的前身为1914年创建的湘雅医学专门学校,是我国创办最早的西医高等学校之一。
在一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中南大学汇聚和培养造就了大批享誉中外的专家学者和党政企等各条战线上的杰出人才,其中包括陈国达、陈新民、黄培云等工学先辈泰斗;张孝骞、汤飞凡、李振翩、谢少文等现代医学宗师;王淀佐、何继善、左铁镛、古德生、钟掘、刘业翔、刘宝琛、黄伯云、夏家辉、曾庆元、曾苏民、金展鹏、周宏灏、张尧学、邱冠周、桂卫华、卢光琇、侯振挺等在校的当代学术大师;鞠躬、姚开泰、余永富、戴永年、邓起东、孙永福、张文海、刘德培、陈志武,郭声琨、姜异康、秦光荣、赵正永、肖亚庆,李长进、梁稳根、熊维平、王传福、蔡鸿能、杨毅等大批杰出校友,为党和国家的教育科技及各项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新的时期,中南大学秉承百年办学积淀,顺应中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大势,弘扬以“知行合一、经世致用”为核心的大学精神,力行“向善、求真、唯美、有容”的校风,坚持自身办学特色,服务国家和社会重大需求,团结奋进,改革创新,追求卓越,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大幅提升。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拥有完备的有色金属、医学、轨道交通等学科体系,涵盖工、理、医、文、法、经、管、哲、教、史、艺等11大学科门类,辐射军事学。现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6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59个;设有31个二级学院,97个本科专业;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2个。材料科学、工程学、临床医学、化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7个学科ESI(基本科学指标)排名居全球前1%;拥有享“南湘雅”美誉的湘雅医院、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3所大型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及湘雅口腔医院、湘雅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和海口医院。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师资力量雄厚。有中国科学院院士2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5人,国家“****”入选者47人,“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19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36人,国家教学名师8人,教授及相应正高职称人员1500余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49人。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质量优先,努力探索和完善人才培养新模式。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5.5万余名,其中本科生3.4万余人、研究生2万余人、留学生近800人。先后获得国家精品课程57门,国家教学团队8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在国内率先创办创新型高级工程人才实验班,成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卓越医师、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学校是全国首批试点开展八年制医学教育(医学博士学位)的大学之一,也是全国第一所为军队培养现役军官指技合一硕士研究生的高校。近年来,入选全国首批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成为我国百强企业最欢迎的10所大学之一。
学校坚持瞄准国家和社会重大需求,积极服务国民经济建设和国防现代化建设主战场,深入推进协同创新,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科研创新模式和经验,被誉为“中南模式”。学校目前牵头和参与组建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现有国家级创新平台17个,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4个、国家工程实验室4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个,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化与创新能力建设平台1个。2000年以来共获国家科技三大奖78项,其中获国家科技一等奖(特等奖)11项,8个项目入选“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国际合作与交流活跃,先后与美、加、英、澳、法、德、日、韩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50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签署了合作交流协议,广泛开展学术交流以及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合作,有来自90多个国家的留学生在校学习。
学校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牢牢把握正确办学方向,全面提升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基层政治工作先进典型单位。
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和充分肯定。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等8位中央政治局常委在内的20余位党和国家领导人相继来校视察,对学校的改革创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惟楚有才,于斯为盛”,今天的中南大学正肩负着国家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历史责任,立足湖南,面向全国,放眼世界,加快推进校内综合改革和内涵式发展,努力建设世界知名的有特色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更大贡献!
中南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说明
中南大学2016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4600名左右(具体招生计划须由国家确定),包括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人数预计2400人左右,推荐免试生人数1800人左右。按教育部要求,推免生招生说明另发,本说明为通过全国招生考试攻读硕士生的说明。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分为: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学科专业及二级单位拟招生人数
详见《中南大学2016年硕士生招生学科专业及考试科目一览表》。
三、学位类型
1、学术型:专业:专业代码第3位不为“5”的学科专业;毕业时授予学术型学位。
2、专业型:专业:专业代码第3位为“5”的学科专业;毕业时授予专业型学位。
四、考试方式(初试方式)
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五、报考条件(依据教育部印发的《2016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并结合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制定)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但注意: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两类考生如果在现场确认时还未拿到毕业证书,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推荐免试的报考条件见中南大学研究生院网上通知: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如下: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051]、口腔医学专业学位[1052]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的的要求。
(2)我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进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遵循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衔接,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授予与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颁发有机结合的原则(注意:硕士毕业前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方可毕业)。因此,报考专业学位考生的学历要求为:临床医学专业和口腔医学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方能报考。且必须是临床医学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才能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相关专业;必须是口腔医学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才能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3)不接受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学位(可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学术型学位研究生)。
2、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法律硕士(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可以报考)。
4、工商管理硕士[1251]、公共管理硕士[1252]、工程管理硕士[1256]、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085239]、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即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可报考)。
5、上述专业学位之外的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单独考试
原则上只接收强军计划考生,符合(一)中第1、2、3项的要求;并且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必须在网上报名前经我校资格确认合格后才能网上报名,否则报名无效;报考类别只能填“定向就业”。我校接收单独考试的专业原则上仅限于理学[07]、工学[08]、医学[10]等所覆盖的专业(含如下专业学位:工程硕士[0852]、建筑学硕士[0851]、城市规划硕士[0853]、临床医学硕士[1051]、口腔医学硕士[1052]、公共卫生硕士[1053]、护理硕士[1054]),其他专业学位不接收单独考试。按国家规定,理、工、医学科门类的招生人数不低于单独考试招生总数的70%。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及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写上报名号)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详情见后面的《中南大学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说明》。
(六)国防生报考硕士研究生
本科阶段是国防生的考生无论是推免生或统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必须提前到所属选培办的了解相关要求、领取填写《国防生报考研究生申请表》,审批同意方可报考。在网报信息“现役军人码”栏中填写“国防生”身份。对故意隐瞒国防生身份的考生,我校经查实后将不予录取。录取的国防生当年入学,不再保留入学资格。
(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考生现场确认还应出示本人《退出现役证》,并提交复印件(写上报名号)。
(八)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下列专业:工商管理硕士[1251]、公共管理硕士[1252]、工程管理硕士[1256]、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085239]、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其他学科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九)其他要求
1、学历审核:
(1)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须在现场报名时须出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办理)或者学历认证书面报告原件(网上办理未果者,联系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湖南的代理机构为:1、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咨询电话0731-84402928、84402947,2、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731-82816660、82816663),并提交复印件(写上报名号);
(2)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写上报名号)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凡在国外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现场报名时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写上报名号)。国外本科生必须取得本科毕业证才能报考。
(4)在外校报考点报名的上述考生,须于2015年11月14日之前邮寄上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写上报名号)至我校研招办,并于复试时出示原件。
2、我校不接收学制为四年制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和学制为五年制的大学四年级学生报考;不接收本科提前毕业的学生报考;不接收在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上述情况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和录取资格。
3、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4、中南大学在职职工报考,须按中南大学人事处的有关规定执行。
5、近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作弊、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被处以停考1年之处罚的,不得报考。
六、报名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详情请浏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以及各专业的报考要求,不符合者将取消报名资格和不予发放准考证。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审查报考资格,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及时间
2015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于9月24-27日进行预报名),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报考信息(牢记报名编号和密码,存入手机,保留至录取当年的9月上旬)。
网上报名须知:
①考生必须在国家规定的网报时间进行网报(包括网上支付报名费),逾期将无法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②考生必须按网报要求认真、慎重填写所有信息项。特别强调:请特别注意“报考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的选择是否正确;如“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或“报考方式”或“报考点”出错,则只能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身份证号码绝对不能错,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网报截止后所有信息将无法修改。
③报考点选择要注意:不要将报考点混淆为报考单位(招生单位)。如你选择某一报考点,那你一定且只能到你选择的报考点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交费、照相等)和参加初试。
中南大学作为招生单位,可接受全国各地符合前述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中南大学作为报考点,只接受以下考生选择我校作为报名点和考试地点:中南大学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中南大学的外校考生;报考我校建筑与艺术学院的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设计学、美术、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以及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管理类联考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考试。
④报考专业的选择要注意区分学术型学位与专业学位(专业学位代码第三位均为“5”)。
⑤考试方式和考试科目的选择要慎重,绝对不能出错,否则无法考试。
⑥毕业证证书编号和学位证证书编号填电子注册的证书编号(未电子注册者填证书上的学校编号、并在“备用信息1”或“备用信息2”填上“书面认证报告编号:”+书面认证报告编号,应届毕业生填写学生证上的学号)。
⑦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尽早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写上报名号)交报考点核验。认证方法见前述“学历审核”的内容。
⑧选择报考类别时,注意不能填错。硕士学习阶段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放就业单位的考生应选择“定向就业”,其他考生选择“非定向就业”。单独考试考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应选择“定向就业”。
⑨“通信地址”一栏主要用于邮寄《录取通知书》。我校硕士生新生《录取通知书》一般于6月中旬发放。请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便于接收《录取通知书》的通信地址。中南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一律填写为“中南大学XX学院(系、所、年级办)”。“本人联系电话”一栏可多填写几个,便于联系。
⑩“备用信息1”或“备用信息2”的填写方法:
我校设一个报考点(校本部)、一个考试地点(校本部)。在外考点报名的考生按相应报考点要求填写。湘雅医学院和铁道校区不设考点。
中南大学正式职工在“备用信息1”或“备用信息2”填上“中南大学职工”和工号。“档案单位”填为“中南大学人事处”或“中南大学XX医院人事科”。
2、现场报名确认
2015年11月8—12日(具体时间由各省自定,逾期不再补办),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现役军人须提交师级以上政治部证明,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及相关考生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到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凭报名编号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现场确认手续者,报考无效。
报名时不需要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单独考试考生除外),但录取之前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在职人员事先最好征得单位同意。
除了前述已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材料的考生之外,其他考生如果在网上报名时未通过学历或学籍校验的,须尽早办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并于现场报名确认时提交,否则不予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所填各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凡报考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七、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27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015年12月14日-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件无效)参加初试。《准考证》请保留至2016年9月。
3、初试科目: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联考初试科目为两门,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学术型研究生,以及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等专业学位覆盖领域的初试科目为三门,其他学科门类(含专业学位)的初试科目为四门。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①全国统考、联考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西医综合、307中医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397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以上科目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
②我校自命题科目:非统考、联考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自命题科目一览表附后。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在相应学院(系、所、医院)网站上查阅。
“强军计划(单考)”的初试科目为: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241英语(单考)、第三单元和第四单元科目与统考考试相同,但如应试数学,考试科目为611数学(单考);应试医学,考试科目为781基础医学综合(单考)。单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先选择统考考生的初试科目,现场确认后由我校统一调整为“强军计划(单考)”的初试科目。
③招收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
4、初试地点: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
5、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并直接通知考生。复试时间预计为2016年3月下旬。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在复试时所带材料:准考证(请保留准考证至2016年9月)、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本人身份证、成绩单、档案单位政审材料,军校学历考生,单考考生,以及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管理硕士的考生须出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或者学历认证书面报告原件,国外学历学位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否则不予复试和录取。
复试形式:口试与笔试、理论与实验(临床操作)相结合。复试内容:①专业课笔试;②外语水平测试;③综合素质及能力的考察。关于复试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届时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所报考学院(系、所、医院)网站。凡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的两门课程名称待下达复试通知时由相关学院另行通知。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继续加强复试工作,实行比例不低于120%的差额复试,选拔优秀人才。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均须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
八、体检
体检时间:考生参加体检的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
九、录取、调剂
(一)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占初试与复试总成绩的比重在30-50%之间,具体比重由学院(系、所、医院)在复试之前确定并公布。任何一项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历证书造假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以及在职不离岗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录取时确定学位类型(学术型学位或专业学位)、就读学院(系、所、医院)、专业、学费、奖学金等级、培养方式等信息,上述录取信息上报国家后,不再更改。
(二)调剂(仅作参考;2016年的调剂原则复试前公布)
校内调剂原则:原则上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考生调剂到我校。具体要求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已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
3、原则上不能跨学科门类调剂复试录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可以在相同或相近专业之间进行调剂,但须达到调入专业的我校复试分数线。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5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6、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或学术型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报考其他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向对应的学术型学位调剂。
7、报考学术型专业(不含临床医学类)的考生在达到该专业我校复试分数线,且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的,可申请调剂到对应的专业学位专业。报考法学硕士调剂法律硕士(法学)的,还须符合法律硕士(法学)的报考条件,即本科就读专业为法学。
8、推荐免试生的录取专业名称及代码必须与国家推免系统中一致,即不得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
9、单考和强军计划考生不能调剂专业进行复试和录取。
10、报考我校工学各专业且达到报考专业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085212]。
十、学制、学费和奖助学金
1、我校硕士研究生实行3年制弹性学制,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2、按照国家政策,研究生实行收取学费制度。无论新生第一学年是否享受奖学金,均须报到时缴清第一学年的学费。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生(MBA、MPA、工程管理硕士以及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助学金。在修业年限内符合规定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为研究生设置的奖助学金。具体的奖助学金政策和收费标准,于2016年3月复试时确定并公布。
另外,我校对在校全日制脱产研究生设有近30种校级奖励金,如米塔尔奖学金、宝钢教育奖、西南铝教育奖励金、海航高校奖学金、比亚迪奖学金、山河英才教育奖学金、世纪海翔酬勤奖学金、茅以升专项奖、陈新民奖励基金、黄培云教育奖励金等,最高奖励基金为10000元/人。我校校级奖励金详情可参见:http://www.csu.edu.cn/csuaward/index.htm。
十一、违规处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国家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招生咨询
查询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的正规渠道是:中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its.csu.edu.cn/yjsy/)以及中南大学各二级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的官方网站(发布该二级单位有关研招信息,主要是招生宣传、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和复试信息等),或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对于其他网站发布(含转载)的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的信息,我校均不予认可。
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731-88876806,传真:0731-88876474,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校本部三办公楼301室,邮编410083。
中南大学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说明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及《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促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加速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决定开展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2016年我校预计招收50名。录取人员中汉族学生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10%,非在职人员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50%。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
三、招生生源
生源范围: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招生专业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
外省其他地区的生源范围请咨询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的民教处。
四、报考条件
(一)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考生的学历条件必须符合我校“报考统考”的各项条件。
3.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4.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往届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生最迟须于入学前获得毕业证书)。
5.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
6.身体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招生计划。
五、报名与考试
考生应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统一入学考试,并在复试时进行汉语水平测试。
1.招生专业:我校所有硕士生招生专业(含专业学位,但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软件工程硕士和招生目录中规定不能报考的专业不接受报考)。
2.考试科目:同统考考试科目。网报时只能选择含有“101思想政治理论”的那组考试科目。
3.报名手续:考生网上下载《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报考登记表》),填写相关项目后持此表(一式三份)和相关材料(应届大学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本校教务处证明[证明能否正常毕业及大学入学生源地等情况]、父母户口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职考生持毕业文凭、工作证、单位证明、本人及父母户口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在职往届毕业生持毕业文凭、本人及父母户口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的民教处办理资格确认手续,凭审核盖章的《报考登记表》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在国家规定的时间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要求同普通统考考生。
4.考试时间:2015年12月26-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5.考试地点:由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安排。
六、录取
1.依据考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
2.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户口、人事档案转入录取单位。在职考生不迁移户口,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所有考生党团组织关系在基础培训期间转至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转入招生录取单位。
4.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按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缴纳,并按照国家规定的奖励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确保完成学业。培训基地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收取培训阶段的学费。
七、其他
1.考生达到录取院校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录取要求的,可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外,其他被录取的骨干计划新生均须接受为期一年的基础强化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学习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经考核合格后,进入招生单位开始硕士课程的学习。
2.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对在招生中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所在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处理。
4.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需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另行规定。
5.《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填写并盖章后,于11月8日-12日现场资格确认后11月20日前用挂号信邮寄到: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校本部研招办三办301室,邮编410083(请在信封上注明“骨干计划报考表”)。
6.国家正式出台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规定之后,政策有变化的,按国家文件执行。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731-88876806;
湖南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联系电话:0731-84712883。
注:本表一式三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招办、招生单位各留存一份
审批单位: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西藏、陕西、新疆等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厅(教委、教育局)高教处等相关处室;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南、广西、重庆、四川、宁夏、贵州、云南、甘肃、青海等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
跨省、跨地区的应届毕业生可用传真方式与生源省(教委)有关部门进行资格确认。
中南大学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及专业学位一览表
说明:标“█”者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一级学科博士、硕士点)
标“△”者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一级学科硕士点)
标“◢”者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专业)(二级学科博士点)
标“◆”者为国家重点学科(包括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
标“★”者为国家授权我校自主设置的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专业)
标“※”者为国家授权我校自主设置的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交叉学科(专业)
01 哲学
|
█0101 哲学
|
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
|
002
|
||||||||||||
010102中国哲学
|
002
|
||||||||||||||
010103外国哲学
|
002
|
||||||||||||||
010104逻辑学
|
002
|
||||||||||||||
010105伦理学
|
002
|
||||||||||||||
010106美学
|
002、010
|
||||||||||||||
010108科学技术哲学
|
002
|
||||||||||||||
★0101Z1审美文化学
|
002
|
||||||||||||||
★0101Z2艺术哲学
|
002
|
||||||||||||||
★0101Z3管理哲学
|
002
|
||||||||||||||
★0101Z4人类文化遗产学
|
005
|
||||||||||||||
※0101J1组织管理与政策创新
|
002
|
||||||||||||||
02
经济学
|
0201理论经济学
|
020104西方经济学
|
016
|
||||||||||||
020106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055
|
||||||||||||||
0202应用经济学
|
020202区域经济学
|
016
|
|||||||||||||
020203财政学
|
016
|
||||||||||||||
020204金融学
|
016
|
||||||||||||||
020205产业经济学
|
016
|
||||||||||||||
020206国际贸易学
|
016
|
||||||||||||||
020207劳动经济学
|
016
|
||||||||||||||
020209数量经济学
|
021
|
||||||||||||||
03 法学
|
█0301法学
|
030101法学理论
|
003
|
||||||||||||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003
|
||||||||||||||
030104刑法学
|
003
|
||||||||||||||
030105民商法学
|
003
|
||||||||||||||
030106诉讼法学
|
003
|
||||||||||||||
030107经济法学
|
003
|
||||||||||||||
03010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003
|
||||||||||||||
030109国际法学
|
003
|
||||||||||||||
★0301Z1知识产权法
|
003
|
||||||||||||||
★0301Z2卫生法学
|
003
|
||||||||||||||
※0301J2社会政策与社会管理
|
002
|
||||||||||||||
△0302政治学
|
030201政治学理论
|
001
|
|||||||||||||
030203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
001
|
||||||||||||||
030204中共党史
|
001
|
||||||||||||||
030207国际关系
|
001
|
||||||||||||||
△0303社会学
|
030301社会学
|
002
|
|||||||||||||
030302人口学
|
002
|
||||||||||||||
030303人类学
|
002
|
||||||||||||||
0303Z1体育人文社会学
|
009
|
||||||||||||||
█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
|
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001
|
|||||||||||||
030502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
001
|
||||||||||||||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001
|
||||||||||||||
030504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
001
|
||||||||||||||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
001
|
||||||||||||||
030506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
001
|
||||||||||||||
04
教育学
|
△0401教育学
|
040101教育学原理
|
002
|
||||||||||||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
002、011
|
||||||||||||||
040104比较教育学
|
002
|
||||||||||||||
040106高等教育学
|
002
|
||||||||||||||
040110教育技术学
|
002
|
||||||||||||||
△0402心理学
|
040202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082
|
|||||||||||||
◢040203应用心理学
|
082、083
|
||||||||||||||
0403体育学
|
040303体育教育训练学
|
009
|
|||||||||||||
05文学
|
△0501中国语言文学
|
050101文艺学
|
010
|
||||||||||||
050102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
|
010
|
||||||||||||||
050103汉语言文字学
|
010
|
||||||||||||||
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
|
010
|
||||||||||||||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
|
010
|
||||||||||||||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
|
010
|
||||||||||||||
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010
|
||||||||||||||
△0502外国语言文学
|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
011
|
|||||||||||||
050203法语语言文学
|
011
|
||||||||||||||
050205日语语言文学
|
011
|
||||||||||||||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011
|
||||||||||||||
△0503新闻传播学
|
050301新闻学
|
010
|
|||||||||||||
050302传播学
|
010
|
||||||||||||||
06 历史学
|
△0602中国史
|
060200中国史
|
001
|
||||||||||||
07 理学
|
█0701数学
|
070101基础数学
|
021
|
||||||||||||
070102计算数学
|
021
|
||||||||||||||
◆07010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021
|
||||||||||||||
070104应用数学
|
021
|
||||||||||||||
070105运筹学与控制论
|
021
|
||||||||||||||
★0701Z1金融数学
|
021
|
||||||||||||||
█0702物理学
|
070201理论物理
|
022
|
|||||||||||||
070203原子与分子物理
|
022
|
||||||||||||||
070204等离子体物理
|
022
|
||||||||||||||
070205凝聚态物理
|
022
|
||||||||||||||
070207光学
|
022
|
||||||||||||||
070208无线电物理
|
022
|
||||||||||||||
★0702Z1光电子科学与技术
|
022
|
||||||||||||||
★0702Z2电子材料与器件
|
022
|
||||||||||||||
█0703化学
|
070301无机化学
|
023
|
|||||||||||||
070302分析化学
|
023
|
||||||||||||||
070303有机化学
|
023
|
||||||||||||||
070304物理化学
|
023
|
||||||||||||||
07030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023
|
||||||||||||||
070306环境化学
|
023
|
||||||||||||||
△0705地理学
|
070501自然地理学
|
050
|
|||||||||||||
070502人文地理学
|
050
|
||||||||||||||
0705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
050
|
||||||||||||||
0709地质学
|
◢070901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
050
|
|||||||||||||
070904构造地质学
|
050
|
||||||||||||||
█0710生物学
|
071001植物学
|
025
|
|||||||||||||
071003生理学
|
065
|
||||||||||||||
071005微生物学
|
056、065
|
||||||||||||||
071006神经生物学
|
065
|
||||||||||||||
◆071007遗传学
|
025、065
|
||||||||||||||
071008发育生物学
|
025、065
|
||||||||||||||
071009细胞生物学
|
025
|
||||||||||||||
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025
|
||||||||||||||
★0710Z1生物统计
|
069
|
||||||||||||||
★0710Z2生物工程
|
056
|
||||||||||||||
△0711系统科学
|
071101系统理论
|
046
|
|||||||||||||
071102系统分析与集成
|
046
|
||||||||||||||
█0713生态学
|
071300生态学
|
035
|
|||||||||||||
█0714统计学
|
★0714Z1应用统计
|
021
|
|||||||||||||
★0714Z2应用概率
|
021
|
||||||||||||||
08 工学
|
0801力学
|
080102固体力学
|
048
|
||||||||||||
◢080104工程力学
|
048、055
|
||||||||||||||
█◆0802机械工程
|
080201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037、038
|
|||||||||||||
080202机械电子工程
|
037、038
|
||||||||||||||
080203机械设计及理论
|
037、038
|
||||||||||||||
080204车辆工程
|
037、038
|
||||||||||||||
★0802Z1信息器件制造技术与装备
|
037、038
|
||||||||||||||
★0802Z2数字装备与计算制造
|
037、038
|
||||||||||||||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
080501材料物理与化学
|
031、033、038
|
|||||||||||||
080502材料学
|
031、033、038、056
|
||||||||||||||
080503材料加工工程
|
031、033、038、048
|
||||||||||||||
★0805Z1复合材料
|
033、
|
||||||||||||||
★0805Z2粉末冶金
|
033、
|
||||||||||||||
★0805Z3先进无机材料科学与工程
|
031、
|
||||||||||||||
★0805Z4新能源及电子信息纳米材料
|
031、
|
||||||||||||||
★0805Z5计算材料科学与虚拟工程
|
031
|
||||||||||||||
█0806冶金工程
|
080601冶金物理化学
|
023、035
|
|||||||||||||
080602钢铁冶金
|
035、056
|
||||||||||||||
◆080603有色金属冶金
|
035
|
||||||||||||||
★0806Z1冶金环境工程
|
035
|
||||||||||||||
★0806Z2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035
|
||||||||||||||
★0806Z3材料冶金
|
035
|
||||||||||||||
█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080701工程热物理
|
039
|
|||||||||||||
080702热能工程
|
039
|
||||||||||||||
080703动力机械及工程
|
039
|
||||||||||||||
080705制冷及低温工程
|
039
|
||||||||||||||
★0807Z1能源系统工程
|
039
|
||||||||||||||
△0808电气工程
|
080801电机与电器
|
046
|
|||||||||||||
080802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046
|
||||||||||||||
080803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
046
|
||||||||||||||
080804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
046
|
||||||||||||||
080805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
046
|
||||||||||||||
△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
|
080901物理电子学
|
022、046
|
|||||||||||||
080902电路与系统
|
022、046
|
||||||||||||||
080903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
022、046
|
||||||||||||||
080904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
022、046
|
||||||||||||||
△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
|
081001通信与信息系统
|
046
|
|||||||||||||
081002信号与信息处理
|
046
|
||||||||||||||
█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
|
◆08110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046
|
|||||||||||||
081102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
046
|
||||||||||||||
081103系统工程
|
046
|
||||||||||||||
081104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
046
|
||||||||||||||
081105导航、制导与控制
|
046
|
||||||||||||||
★0811Z1电路与系统控制
|
046
|
||||||||||||||
★0811Z2电力电子与传动控制
|
046
|
||||||||||||||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81201计算机系统结构
|
046
|
|||||||||||||
081202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046
|
||||||||||||||
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
|
046
|
||||||||||||||
★0812Z1通信系统与信息安全
|
046
|
||||||||||||||
△0813建筑学
|
081300建筑学
|
013
|
|||||||||||||
█◆0814土木工程
|
081401岩土工程
|
048、055
|
|||||||||||||
081402结构工程
|
048
|
||||||||||||||
081403市政工程
|
048
|
||||||||||||||
08140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
039、048
|
||||||||||||||
081405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048
|
||||||||||||||
081406桥梁与隧道工程
|
048
|
||||||||||||||
★0814Z1土木工程规划与管理
|
048
|
||||||||||||||
★0814Z2消防工程
|
048
|
||||||||||||||
★0814Z3土木建筑与规划设计
|
048
|
||||||||||||||
※0814J3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048、055
|
||||||||||||||
█0816测绘科学与技术
|
081601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
050
|
|||||||||||||
081602摄影测量与遥感
|
050
|
||||||||||||||
081603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
050
|
||||||||||||||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
081701化学工程
|
023
|
|||||||||||||
081702化学工艺
|
023
|
||||||||||||||
081703生物化工
|
023
|
||||||||||||||
081704应用化学
|
023
|
||||||||||||||
081705工业催化
|
023
|
||||||||||||||
★0817Z1制药工程
|
023
|
||||||||||||||
█0818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081801矿产普查与勘探
|
050
|
|||||||||||||
◆081802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
050
|
||||||||||||||
081803地质工程
|
050
|
||||||||||||||
★0818Z1资源环境遥感
|
050
|
||||||||||||||
★0818Z2国土资源信息工程
|
050
|
||||||||||||||
★0818Z3安全信息工程
|
050
|
||||||||||||||
█◆0819矿业工程
|
081901采矿工程
|
055
|
|||||||||||||
081902矿物加工工程
|
056
|
||||||||||||||
081903安全技术及工程
|
055
|
||||||||||||||
★0819Z1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
056
|
||||||||||||||
★0819Z2矿物材料工程
|
056
|
||||||||||||||
★0819Z3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055
|
||||||||||||||
█◆0823交通运输工程
|
082301道路与铁道工程
|
048
|
|||||||||||||
082302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
046
|
||||||||||||||
082303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042
|
||||||||||||||
082304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
042
|
||||||||||||||
★0823Z1物流工程
|
042
|
||||||||||||||
★0823Z2交通设备与信息工程
|
042
|
||||||||||||||
★0823Z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
048
|
||||||||||||||
△0825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082501飞行器设计
|
058
|
|||||||||||||
082502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
058
|
||||||||||||||
082503航空宇航制造工程
|
058
|
||||||||||||||
082504人机与环境工程
|
058
|
||||||||||||||
△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
|
083001环境科学
|
035
|
|||||||||||||
083002环境工程
|
035
|
||||||||||||||
█0831生物医学工程
|
083100生物医学工程[0777]
|
050、081
|
|||||||||||||
△0833城乡规划学
|
083300城乡规划学
|
013
|
|||||||||||||
△0834风景园林学
|
083400风景园林学
|
013
|
|||||||||||||
█0835软件工程
|
083500软件工程
|
047
|
|||||||||||||
█0837安全科学与工程
|
083700安全科学与工程
|
055
|
|||||||||||||
10 医学
|
█1001基础医学
|
100101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065
|
||||||||||||
100102免疫学
|
065
|
||||||||||||||
100103病原生物学
|
065
|
||||||||||||||
◆100104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065、081、082、083
|
||||||||||||||
100105法医学
|
065
|
||||||||||||||
★1001Z1干细胞与再生医学
|
065
|
||||||||||||||
★1001Z2生殖医学
|
065
|
||||||||||||||
★1001Z3生物类文物保护学
|
065
|
||||||||||||||
※1001J4比较医学
|
065
|
||||||||||||||
█1002临床医学
|
◆100201内科学
|
081、082、083、090
|
|||||||||||||
100202儿科学
|
081、082、083、090
|
||||||||||||||
100203老年医学
|
081、082、083
|
||||||||||||||
◆100204神经病学
|
081、082、083、090
|
||||||||||||||
◆1002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082
|
||||||||||||||
100206皮肤病与性病学
|
081、082、083
|
||||||||||||||
1002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081、082、083、090
|
||||||||||||||
100208临床检验诊断学
|
081、082、083、090
|
||||||||||||||
◆100210外科学
|
081、082、083、090、091
|
||||||||||||||
100211妇产科学
|
081、082、083、090、091
|
||||||||||||||
100212眼科学
|
081、082、083、090、092
|
||||||||||||||
◆100213耳鼻咽喉科学
|
081、082、083、091
|
||||||||||||||
100214肿瘤学
|
081、082、083、091
|
||||||||||||||
100215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081、082、083
|
||||||||||||||
100216运动医学
|
081
|
||||||||||||||
100217麻醉学
|
081、082、083、090、081
|
||||||||||||||
100218急诊医学
|
081、082
|
||||||||||||||
★1002Z1口腔整形美容学
|
068
|
||||||||||||||
★1002Z2重症医学
|
081、090
|
||||||||||||||
★1002Z3临床药学
|
081、082、083
|
||||||||||||||
★1002Z4临床心理学
|
081、082、083
|
||||||||||||||
★1002Z5临床蛋白质组学与结构生物学
|
081
|
||||||||||||||
★1002Z6临床遗传学
|
025
|
||||||||||||||
★1002Z7医学设备技术学
|
065、081、083
|
||||||||||||||
△1003口腔医学
|
100301口腔基础医学
|
068、081、082、083、090
|
|||||||||||||
100302口腔临床医学
|
068、081、082、083、090
|
||||||||||||||
█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100401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069
|
|||||||||||||
100402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069
|
||||||||||||||
100403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
069
|
||||||||||||||
100404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
069
|
||||||||||||||
100405卫生毒理学
|
069
|
||||||||||||||
★1004Z1卫生检验与检疫学
|
069
|
||||||||||||||
※1004J5医药信息管理
|
018
|
||||||||||||||
█1006中西医结合
|
100602中西医结合临床
|
081、082、083、091
|
|||||||||||||
█1007药学
|
100701药物化学
|
072
|
|||||||||||||
100702药剂学
|
072、081、082、083、090
|
||||||||||||||
100703生药学
|
072
|
||||||||||||||
100704药物分析学
|
072
|
||||||||||||||
◆100706药理学
|
072、081
|
||||||||||||||
※1007J6药物基因组学
|
081
|
||||||||||||||
█1009特种医学
|
100900特种医学
|
081、083
|
|||||||||||||
█1011护理学
|
101100护理学
|
078、090、091
|
|||||||||||||
★1011Z1老年护理学
|
078、090、091
|
||||||||||||||
★1011Z2转化护理学
|
078、090、091
|
||||||||||||||
12
管理学
|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
016
|
||||||||||||
★1201Z1两型社会与低碳经济
|
016
|
||||||||||||||
★1201Z2金融工程
|
016
|
||||||||||||||
★1201Z3教育管理学
|
不招生
|
||||||||||||||
█1202工商管理
|
120201会计学
|
016
|
|||||||||||||
120202企业管理
|
016
|
||||||||||||||
120203旅游管理
|
016
|
||||||||||||||
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
|
016
|
||||||||||||||
★1202Z1区域与产业经济管理
|
016
|
||||||||||||||
※1202J7资源经济与管理
|
016
|
||||||||||||||
※1202J9文化产业学
|
010
|
||||||||||||||
△1204公共管理
|
120401行政管理
|
002
|
|||||||||||||
◢120402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107401]
|
069
|
||||||||||||||
120403教育经济与管理
|
002
|
||||||||||||||
120404社会保障
|
002
|
||||||||||||||
120405土地资源管理
|
002、050
|
||||||||||||||
★1204Z1国防教育与管理
|
002
|
||||||||||||||
△1205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
120501图书馆学
|
018
|
|||||||||||||
120502情报学
|
018
|
||||||||||||||
120503档案学
|
018
|
||||||||||||||
13
艺术学
|
△1301艺术学理论
|
130100艺术学理论
|
013
|
||||||||||||
★1301Z1音乐表演与理论研究
|
013
|
||||||||||||||
△1305设计学
|
130500设计学
|
013
|
|||||||||||||
专业学位
|
0251 金融
|
016、021
|
|||||||||||||
专业学位
|
0252 应用统计
|
021
|
|||||||||||||
专业学位
|
0255 保险
|
021
|
|||||||||||||
专业学位
|
0351法律
|
035101法律(非法学)
|
003
|
||||||||||||
035102法律(法学)
|
003
|
||||||||||||||
专业学位
|
0352 社会工作
|
002
|
|||||||||||||
专业学位
|
0451教育
|
045101教育管理
|
002
|
||||||||||||
045108学科教学(英语)
|
002
|
||||||||||||||
045114现代教育技术
|
002
|
||||||||||||||
专业学位
|
0551翻译
|
055101英语笔译
|
011
|
||||||||||||
055102英语口译
|
011
|
||||||||||||||
专业学位
|
0552新闻与传播
|
010
|
|||||||||||||
专业学位
|
0851建筑学
|
013
|
|||||||||||||
专业学位
|
0852工程
|
085201机械工程
|
037、038
|
||||||||||||
085204材料工程
|
031、033、038、056
|
||||||||||||||
085205冶金工程
|
023、035、056
|
||||||||||||||
085206动力工程
|
039
|
||||||||||||||
085207电气工程
|
046
|
||||||||||||||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
|
022、046
|
||||||||||||||
085209集成电路工程
|
022
|
||||||||||||||
085210控制工程
|
046
|
||||||||||||||
085211计算机技术
|
046
|
||||||||||||||
085212软件工程
|
047
|
||||||||||||||
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
|
048、055
|
||||||||||||||
085215测绘工程
|
050
|
||||||||||||||
085216化学工程
|
023
|
||||||||||||||
085217地质工程
|
050
|
||||||||||||||
085218矿业工程
|
055、056
|
||||||||||||||
085222交通运输工程
|
042
|
||||||||||||||
085224安全工程
|
055
|
||||||||||||||
085229环境工程
|
035
|
||||||||||||||
085230生物医学工程
|
050、081
|
||||||||||||||
085234车辆工程
|
037
|
||||||||||||||
085235制药工程
|
023
|
||||||||||||||
085238生物工程
|
056
|
||||||||||||||
085239项目管理
|
048
|
||||||||||||||
085240物流工程
|
042
|
||||||||||||||
专业学位
|
0853城市规划
|
013
|
|||||||||||||
专业学位
|
1051临床医学
|
105101内科学
|
081、082、083、090
|
||||||||||||
105102儿科学
|
081、082、083、090
|
||||||||||||||
105103老年医学
|
081、082、083
|
||||||||||||||
105104神经病学
|
081、082、083、090
|
||||||||||||||
1051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082
|
||||||||||||||
105106皮肤病与性病学
|
081、082、083
|
||||||||||||||
1051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081、082、083、090
|
||||||||||||||
105108临床检验诊断学
|
081、082、083、090
|
||||||||||||||
105109外科学
|
081、082、083、090、091
|
||||||||||||||
105110妇产科学
|
081、082、083、090、091
|
||||||||||||||
105111眼科学
|
081、082、083、090、092
|
||||||||||||||
105112耳鼻咽喉科学
|
081、082、083、091
|
||||||||||||||
105113肿瘤学
|
081、082、083、091
|
||||||||||||||
105114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081、082、083
|
||||||||||||||
105115运动医学
|
081
|
||||||||||||||
105116麻醉学
|
081、082、083、090、091
|
||||||||||||||
105117急诊医学
|
081、082、083、090、091
|
||||||||||||||
105127全科医学
|
081、082、083
|
||||||||||||||
105128临床病理学
|
081、082、083、091
|
||||||||||||||
专业学位
|
1052口腔医学
|
068、081、082、083、090
|
|||||||||||||
专业学位
|
1053公共卫生
|
069
|
|||||||||||||
专业学位
|
1054护理
|
078、090、091
|
|||||||||||||
专业学位
|
1251工商管理
|
016
|
|||||||||||||
专业学位
|
1252公共管理
|
002
|
|||||||||||||
专业学位
|
1253会计
|
016
|
|||||||||||||
专业学位
|
1255图书情报
|
018
|
|||||||||||||
专业学位
|
1256工程管理
|
048
|
|||||||||||||
专业学位
|
1351艺术
|
135101音乐
|
013
|
||||||||||||
135106舞蹈
|
013
|
||||||||||||||
135107 美术
|
013
|
||||||||||||||
135108艺术设计
|
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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