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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是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江汉石油学院、湖北农学院、荆州师范学院、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为湖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农业部共建的高校。
学校本部位于长江中游的历史文化名城—-荆州市,并建有武汉校区。荆州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是楚文化的发祥地和三国文化的集中地;是春秋时期楚国的都城、伟大爱国诗人屈原的故里,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这里东衔九省通衢的武汉三镇,西临举世瞩目的长江三峡,南傍浩淼无垠的洞庭湖畔,北垂雄奇险秀的武当山脉。校园环境秀丽,景色宜人,为湖北省园林式高等学校。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原江汉石油学院的前身为1950年创办的北京石油工业专科学校,1978年开始举办普通本科教育,隶属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从2000年起,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划转湖北省管理;原湖北农学院的前身是华中农学院荆州分院,始建于1977年,1989年经国家教委批准为普通本科院校;原荆州师范学院的前身是1936年创建的湖北第四区简易师范学校,1978年成立荆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荆州师范学院;原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前身是湖北省沙市卫生学校,始建于1951年,1977年更名为武汉医学院荆州分院,1984年更名为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3501亩,校舍建筑面积145.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21.3亿元。现有各类实验室、实验中心82个,校内外实习基地336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3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326万册,中外文期刊3060种,电子文献10000GB,各类中外文文摘和全文数据库55个。建有体育馆、综合训练馆、游泳馆和足球、网球等场地,各类体育运动场馆设施齐全。
学校现有教职工3139人,专任教师2223人。专任教师中,教授320人,副教授78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1925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74人。现有全国优秀教师和湖北名师7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7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9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23人,湖北省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31人;现有博士生导师88名,硕士生导师512人,兼职硕士生导师288人;有“双聘院士”3人,“湖北省百人计划”特聘专家2人,“楚天学者”50人。
学校培养层次齐全。现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工程硕士、农业硕士、体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护理硕士、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设有94个本科专业,其中有“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石油工程”、“农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6个国家特色专业,“电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等11个湖北省品牌专业。“农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生物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植物保护”、“应用化学”、“自动化”、“地理信息科学”9个专业入选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专业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1大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33933人,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2390人,外国留学生1129人。
学校现有16个“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其中,优势学科2个: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作物学;特色学科6个: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农林经济管理、物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重点(培育)学科8个:植物保护、风景园林学、临床医学、水产、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地球物理学、土木工程。13个重点学科设有“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岗位。现有42个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实验中心,包括油气钻井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防漏堵漏技术研究室、油气资源与勘探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淡水鱼类种质资源与生物技术农业部重点开放实验室、湿地生态与农业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农业部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国家科技特派员创业培训基地、电工电子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湖北省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以及2个湖北省重点实验室、2个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2个湖北省共性技术研发推广中心、4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7个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7个中石油集团公司重点实验室和9个湖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在2012年全国第三轮学科评估中,“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位列第4名,“地球物理学”位列第5名,“风景园林学”位列第7名,“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位列第9名。学校在石油科学与技术、涝渍灾害与湿地农业、荆楚文化研究等领域具有鲜明特色。
近三年来,学校共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228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18项、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6项,国家“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国家级项目(课题)131项;获国家、省部级科研成果奖65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3项,国家技术发明奖1项;获国家和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14项;出版学术专著172部,发表论文6600余篇,其中,被SCI、EI、ISTP三大检索收录1063篇。
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有《沉积岩石学》、《生产测井原理》、《地震勘探原理》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力学》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和《透视地下油藏—找寻石油的地震方法》、《楚文化漫谈》2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有24门省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和3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沉积岩石学》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电工电子基础课程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资源勘查工程专业教学团队、石油工程专业教学团队、地球物理测井系列课程教学团队被评为湖北省教学团队。学校重视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培养,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以及湖北省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和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高校;学校实施学分制、导师制、主辅修制、双学位制等培养制度,并设有长江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孙越崎科学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中国石油奖学金等40余种,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建校以来,学校累计为社会培养了30多万名各类专门人才,毕业生遍及神州、驰骋海外,迅速成长为单位的骨干、社会的精英。近年来,毕业研究生一次性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到85%以上,涌现出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三好学生标兵赵传宇为代表的一大批创业、创新型高素质人才。2007年学校接受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价,获得“优秀”成绩;2009年,学校涌现出全国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大学生英雄集体——“10.24”长江救人大学生英雄群体,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是全国产学研合作教育示范单位,湖北省石油学科研究生创新基地,与国内40家石油企业和82个县级以上政府、地方企业建立了校企(地)合作关系,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韩国、日本、俄罗斯、阿塞拜疆、新加坡、埃及、越南、澳大利亚等国家近50所院校机构建立了协作关系,开展合作交流和专家学者互访;向美国、英国、韩国、日本、马来西亚、俄罗斯等国家选派留学生;同时在美国、加拿大、韩国、越南、巴基斯坦、约旦、尼泊尔、加纳等国家招收来华留学生。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长江大学师生以只争朝夕、敢为人先的精神,努力践行“长大长新”校训,积极营造“求实、进取、创业、报国”优良校风,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力争早日将学校建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
长江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拟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1100名,拟接收推免生人数150人左右(以实际接收推免生为准,推免生报名及录取有关事宜见长江大学2016年推免生章程及推免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2016年招生计划为准。所有专业均招收非定向和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
二、学制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实行3年的学制。
三、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奖助体系
为激励研究生潜心学习和科研,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待遇,硕士研究生100%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不含委培生,下同)。
1、学业奖学金
①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类及标准:
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2000元/人.年。所有推免硕士生第一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且享受优质生源奖学金5000元。
②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类及标准:
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人.年。
2、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下达指标评选,奖学金20000元。
3、专项奖学金:学校设有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社会活动、学术活动、学习成绩、科技成果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4、社会奖学金,由其它社会组织或个人定向捐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按其奖励办法规定执行。
5、国家助学金:硕士生6000元/人.年。
6、学校设有“助教”、“助管”“助研”岗位。
(二)学费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一)中的1、2、3各项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1、网报时间: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按网站的提示和有关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7日-11日。
现场确认地点: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地点为准。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③2016年9月1日前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的本省自考考生须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出具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持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现场确认前未能取得自考毕业证的在籍自考生,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条件及流程》,于2015年10月19日-11月10日前往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进行现场审查。
④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效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⑤在境外获得学位或学历证书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⑦网上报名编号。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以免耽误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提交认证报告。
2、现场确认时,考点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因此,现场确认时,考生必须
按“现场确认所需材料”要求备好相应的材料。
3、在复试前,考生必须提供学历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生证(或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大学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
4、考生报名时不用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六、准考证打印
网上打印《准考证》: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包括跨教育学和医学门类的学科、专业),初试科目为三门,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专业基础综合;其它学科门类初试科目为4门,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专业基础综合、数学(农)、化学(农)、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试题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普通动物学与普通生态学试题实行联合命题;农业知识综合一、农业知识综合二、农业知识综合三、农业知识综合四由招生单位自命题,命题范围由农业推广硕士指导委员会指定。其他业务课试题由我校命题。(其中初试科目中的外语听力测试放在复试中进行)。
2、考试方式为笔试。
八、考试地点:
长江大学东校区。
九、复试:
201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在复试时复查,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大学成绩单、获奖情况等材料。
1、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测试等。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
3、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
邮政编码:434023
网址:http://yjsc.yangtzeu.edu.cn
联系电话:(0716)8060564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范老师,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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