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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科学进行,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文件精神及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结合《佛山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佛山大学2026年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硕士研究生阶段)专项计划公告》及学校《佛山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经人文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人文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指导、统筹、协调、管理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学院将按照学科专业成立4个复试小组,公费定向培养专项计划与普通招生计划按专业合并组建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并设立组长1名。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学院对参与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二、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遵循高质量教育人才选拔规律,结合公费定向培养专项计划培养目标,采取多样化考查方式,确保生源质量与培养需求匹配。
2、坚持全面考查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基本情况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
4、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普通招生考生与公费定向培养考生同等遵循考核标准,维护全体考生合法权益。
5、坚持以生为本的原则。服务考生、尊重考生,积极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本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含普通招生计划和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涉及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领域如下,实际招生指标以学校正式下达为准,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动态调整。
公费定向培养专项计划:学科教学(语文)10名、学科教学(英语)10名,共计20名,具体详情见公告相关内容,网址:https://www.fosu.edu.cn/yjszs/sszs/sszs_tzgg/204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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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代码/名称 |
拟招生指标 人数 |
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指标人数 |
第一志愿 上线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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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
15 |
10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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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
12 |
1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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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12 学科教学(体育) |
4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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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
12 |
0 |
1 |
备注:我校招生计划还未下达,实际招生指标人数请参照之后发布的《人文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接受调剂的情况以调剂系统和各批次调剂公告为准,我校可根据招生计划下达情况和生源情况动态调整各学科专业调剂指标。
四、各学科专业复试资格
(一)基本要求
达到《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考生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获得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
公费定向培养专项计划考生额外要求:
报考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的考生,除满足基本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师范专业,承诺在校学习不转学、不转专业,毕业后服从计划来源地安排,到定向范围学校(含村小、教学点)任教不少于6年;
2、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定向区域,定向区域选择范围以专业设置要求为准。
(二)复试资格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体育)、现代教育技术专业且初试成绩符合全国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考2026年国家分数线)。公费定向考生同时满足专项计划报考要求的,获得对应专业复试资格。
2、调剂考生复试资格
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调剂系统接收考生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提前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对于一次复试未录满招生计划的专业,视调剂生源情况采取多批次滚动复试的方式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滚动批次的具体复试时间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具体办法和要求按照后续发布的《人文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执行。
各批次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经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备注:多批次滚动复试的,前一批次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同一专业下一批次复试;凡通过调剂系统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我校原则上不主动解锁,24小时后系统自动解锁。
五、复试日程安排及其说明
(一)复试时间
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的安排以各批次公布的复试公告/调剂公告为准。
(二)复试方式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课测试、综合能力面试。
(三)复试日程安排
一般情况下,同一批次的复试工作预计需要5天完成。第1-3天为准备期,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准备各项材料并前往我校;第4-5天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专业课测试(包括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及综合能力面试。
1、考生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前应准备以下资料,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人文学院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1)初试准考证、初试成绩单、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往届考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考生提供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的原件及复印件;
(4)《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原件(附件1);
(5)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材料,例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
(6)考生学历(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境内应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境内往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有更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的还需出具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获境外学历学位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调剂考生,应在复试报到两天前通过电子邮件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将申请书(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有关证明材料发送至学院邮箱:rw.m.ed@fosu.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考生编号末四位+报考专业名称+享受的项目+总分数”(如“张三1302,软件工程,三支一扶,290”),逾期不予受理。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还需将加分材料的原件现场提交至所在学院进行审查。
(8)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专业考生需提交《人文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报名意向采集表》,一式一份(附件3)
(9)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报考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的考生需同时提交《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协议书》,一式六份。(附件4)
关于公费定向培养考生协议签订的提醒:
①报考公费定向培养考生复试前须与学校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4,一式六份,若被录取,则按协议内容约束,严格遵守。若未被录取,协议无效,由学院作销毁处理);
②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协议签订后,原则上不得退档、转学、转专业,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2、专业课测试(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专业课测试可采用笔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各专业的专业课测试方式以各批次公布的复试公告/调剂公告为准。
采用笔试方式的,预计安排在复试资格审查完成后的当天下午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采用面试方式的,预计安排在综合能力面试当天进行。
同等学力考生的两门加试必须采用笔试形式,在综合面试前完成。每门考试时间2小时。
3、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预计安排在专业课测试后进行。
专业课测试采用笔试方式的,综合能力面试将安排在第二天进行;专业课测试采用面试方式的,将与综合能力面试一起进行。
4、复试成绩公布及拟录取结果确定
一般情况下,每批次复试结束后48小时内,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将在人文学院网站公布。
5、发出拟录取通知
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考生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8小时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逾期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拒绝接受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在招生计划内,允许复试合格的考生替补录取)。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回我校录取。
6、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应在复试结束后20日内到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以1个PDF格式的扫描件形式提交至学院。原件需在入学后提交至学院留存。体检表格请见《佛山大学2026年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附件6)。
未按规定时间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考生在入学时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体检材料命名为:“复试专业-考生姓名-准考证号-体检报告”;
体检报告提交邮箱地址:rw.m.ed@fosu.edu.cn;
联系方式:查看原文。
7、政治思想情况审查及调档
每批次复试结束后,学院将统一组织进行政治思想情况审查以及调取考生档案。
政治思想情况审查:
复试结束后20日内,拟录取考生需将《佛山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附件7)找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以PDF格式的扫描件形式提交至学院,原件需在入学后提交至学院留存。
审查表命名为:“复试专业-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政审表”;
政审表提交邮箱地址:rw.m.ed@fosu.edu.cn;
联系方式:查看原文。
调档:
拟录取考生(指一志愿生已锁定或调剂生已在研招网确认待录取)请加入佛山大学人文学院2026级教育硕士班级QQ群:785909340。进群申请需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后8位。学院将通过班级群给拟录取考生发送《佛山大学关于商调拟录取研究生档案材料的函》的彩色扫描件。拟录取考生应尽快将调档函彩色打印后交至档案所在单位。考生档案材料应在7月15日前以机要方式或EMS档案专递方式寄至人文学院。详细邮寄地址请见调档函。
六、复试考核内容、程序及相关考核标准
(一)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课测试(100分)、综合能力面试(200分)。复试笔试过程和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监控,复试结束后统一提交至我校研究生院妥存备查。
1、专业课测试
专业课测试采用笔试方式的,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考试科目为《佛山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大纲及参考书目见《佛山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可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查看)
专业课测试采用面试方式的,考试科目及大纲同上,考生现场抽取试题并作答,满分为100分。
2、综合能力面试(含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面试由学院各复试工作小组组织进行,满分200分,包括英语口语(25分)及听力测试(25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150分)两部分。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守信等方面),既往学习情况、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情况;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潜力和和创新能力;外语能力等。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本科结业以及高职高专毕业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加试考查科目为《佛山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视具体情况,我校可在入学后安排录取的同等学力考生再次进行加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4、报考学科教学(体育)考生要求
学科教学(体育)考生需准备一项专项技能展示,能充分展示自己运动专项能力和水平。作为综合能力面试中,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的“运动专项能力和水平”考核部分,分值30分。详情可见附件8。
(二)复试程序及要求
1、专业课测试
采用笔试方式的:
(1)考生至少提前15分钟,持初试准考证(请考生至少打印两份,其中一份用于资格审查)和身份证原件到达考场进行签到;
(2)进入考场前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设置为静音,并关闭手机闹钟。将个人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水杯及饮料不得放置在桌面,需放在座位脚下。任何电子产品(包括智能手表、手环等)都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只需带笔、准考证、身份证入场考试;
(3)所有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要求如上述一致。
采用面试方式的:
参照下述“2、综合能力面试”部分要求。
2、综合能力面试
(1)考生至少提前30分钟,持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候考室签到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抽签。
(2)考生须在候考室集中等候,不得交谈,不可随意离开候考室。可以翻阅纸质材料,但全程不得使用任何可以联网的电子设备,否则视为违纪;
(3)根据工作人员引导,考生按照抽签顺序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考生自行离去。严禁考生离去后返回候考室、面试室以及私下与还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联系,否则视为违纪。
(4)面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参加当科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联系各学科专业相关老师;
(5)面试当天建议自备充足的水和点心,以免等待时间过长导致体力不支。
七、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一)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课基础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300分。
(二)录取原则
1、各学科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开排序,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其中,同一学科门类的考生如初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业务课1、外国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公费定向培养计划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该计划的复试合格考生
3、公费定向培养考生按录取总成绩排序,依次自愿选择定向区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调剂考生按总成绩排序选择定向区域。
4、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属同一学科门类的,按照初试成绩计算总成绩。
5、生源不足的专业可实行滚动复试,直至完成招生计划。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若获得学校动态调整后追加的招生计划,应优先从上一批次复试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依次替补录取;无替补生源时,可重新组织复试。
6、若有拟录取的定向生放弃资格,所空缺出来的地域指标,将用于后续的候补录取或调剂招生。此前已确定定向区域的考生,其录取结果和地域均不再调整。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每门成绩低于60分);
(4)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
(5)考生不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者,或拒绝接受“待录取”者,或已在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者;
(6)因提供虚假材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有其他问题,导致录取资格审核不通过者;
(7)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者;
(8)公费定向培养考生未按规定签订三方培养协议书,或违反报考承诺者。
八、公费定向培养相关特殊规定
(一)培养待遇
公费定向培养对象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免学费、住宿费、教材资料费和实习实践费,并领取生活费补助;在国家及广东省奖助学金政策范围内,除不重复享受学费减免和生活补助外,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在校期间资格管理
公费定向培养对象在校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经学校研究、计划来源地同意,取消公费定向培养资格,按国家规定处理,且需在1个月内退还已享受的培养经费:
1、违反学校纪律,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
2、未能在基本修业年限内获取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
3、因个人原因(除身体健康、应征入伍外)中断学业的。
因身体健康、应征入伍等特殊原因退出的,由学校按规定处理。
(三)毕业与就业安置
1、公费定向培养对象毕业时,由定向计划来源地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岗位分配办法,对考生进行面试、考察;
2、考察通过者,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规定办理入编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到定向区域学校任教不少于6年;
3、违约情形及处理方式按《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相关条款执行。
(四)佛山大学人文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各定向地区名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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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 |
县(市、区) |
学科教学(语文) 名额 |
学科教学(英语) 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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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 |
茂南区 |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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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 |
高州市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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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 |
化州市 |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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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 |
信宜市 |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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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 |
广宁县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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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 |
怀集县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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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 |
封开县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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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 |
博罗县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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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 |
阳春市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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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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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它须说明的事项
(一)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我校纪检部门和研究生院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和监察。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要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佛山大学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在规定时间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我校招生期间监督和申诉电话:
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757-82988227
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757-82771159
邮箱:fosuyzb@fosu.edu.cn
(二)人文学院交通指引
1、报到、笔试、面试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33号佛山大学仙溪校区(南门、西门皆可)。
2、交通建议:
乘坐火车建议到达佛山西站(高铁站),可选择乘坐公交车或出租车到达我校仙溪校区;
乘坐飞机建议到达广州白云机场,可选择乘坐机场快线到达狮山候机楼(佛山南海华美达酒店一楼,离仙溪校区约8公里)后,乘坐出租车到达我校仙溪校区;
(三)人文学院咨询方式
1、人文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查看原文
工作邮箱:rw.m.ed@fosu.edu.cn
工作地点:仙溪校区B2-42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6:00
2、各学科专业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四)其它
1、复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仙溪校区D12、D19学生饭堂、A4教工饭堂均可使用微信支付用餐;
2、考生复试期间须遵守学校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违规违纪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3、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及佛山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执行;若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4、本细则由佛山大学人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请点击下载!)
附件1:佛山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2:佛山大学人文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初试总分加分申请
附件3:人文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报名意向采集表
附件4: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协议书
附件5: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协议书填写说明
附件6:佛山大学2026年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
附件7:佛山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
附件8:佛山大学人文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综合能力面试评分标准
附件9:佛山大学仙溪校区地图
佛山大学人文学院
2026年3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s://www.fosu.edu.cn/cohe/yjsjy/218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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