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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收专业及人数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采用两种方式进行,一是通过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接收推免生,二是通过推免复试方式接收。目前我院通过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工作已经完成,现通过推免复试方式面向全国接收推免生。我院接收推免生的类别只限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接收专业及人数为:
会计(125300):20人。
审计(125700):20人。
税务(025300):20人。
金融(025100):15人。
以上人数包含夏令营活动和推免复试方式接收的推免生,推免复试方式接收的学生名额以接收夏令营活动复试学生剩余人数为准,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最终下达人数为准。
二、申请
(一)申请资格
经本人申请,所在院校推荐,并满足下列条件者: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已获得2026年本科就读学校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对会计、审计、税务和金融有浓厚兴趣,有志于从事相关专业的研究与实务工作。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4.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二)申请材料
1.《承诺书》,须本人手写签字,pdf扫描件1份;
2.《学术研究情况一览表》,pdf扫描件1份;
3.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学生证pdf扫描件各1份;
4.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pdf扫描件1份;
5.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pdf扫描件1份;
6.公开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等各项pdf扫描件1份;
申请人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本科院校。
将以上材料扫描并按要求命名后,压缩为一个文件包,文件包命名为“姓名+专业+推免”;将上述压缩文件包与“个人评定”(见附件)一并于2025年9月25日10:00前发送邮件至yjszs@mail.nai.edu.cn,邮件主题请写明专业+姓名+推免审查材料。
三、申请及考核程序
具备正式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请在9月22日9:00——9月24日9:00前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填报志愿,方视为有效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1.注册并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选择报考我院;
2.考生在接到短信通知后登录上述系统,查询并选择接受我院发出的复试通知;
3.我院拟定于9月26日组织推荐免试复试,具体安排届时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通畅;
4.我院根据各专业复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预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预录取通知;
5.各专业预录取名单以我院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内通知为准。
四、复审与录取
在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院将对获得预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对于录取的推免生,我院将在新生报到当日核查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若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研究生奖助体系介绍
(一)奖学金
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奖学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关于奖学金评定基本情况如下:
见https://www.nai.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91&id=7620
备注:最终以2026年奖学金制度为准。
(二)助学金
我院非定向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获得每人每月700元的助学金,共发放22个月。
(三)困难补助
学生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罹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的补助最高可达5000元。
(四)勤工俭学
学院提供部分勤工俭学岗位,勤工俭学岗位津贴报酬为100元/天。
硕士研究生助学金相关事宜可参考《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助学金发放实施办法》和《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困难补助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六、其他说明
(一)我院确定接收的外校推免生,未经同意,不得以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私自办理出国留学、通过“双向选择”进行就业以及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未按要求参加我院推荐免试复试、考试作弊、成绩不合格;
2.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
3.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
4.本科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5.体检不合格、患有严重疾病隐瞒不报者;
6.其他影响录取的事项发生。
(三)我院不予为推荐免试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四)不允许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学位或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五)若上级部门在2026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七、招生咨询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宣传中心
电 话:(010)64505080、64505171、64505170
E-mail:yjszs@mail.nai.edu.cn
网址:https://www.nai.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91
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地区丽苑街9号
邮政编码:101312
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10-64505568
本简章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
2025年9月
附件:
附件1 承诺书.doc
附件2 学术研究情况一览表.docx
附件3 个人评定.docx
附件https://www.nai.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91&id=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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