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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研究生新生同学:
祝贺你被录取为渤海大学2025级研究生。
为方便你顺利入学报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到学校报到。
一、报到安排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于2025年8月30日到所属学院完成现场报到手续。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报到,应事先向所属学院的辅导员提交请假申请。未经请假(包括请假未获批准)或请假超期的情况,除非存在不可抗力等合理原因,否则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非全日制研究生需完成现场或网络远程报到流程。对于无故逾期两周未报到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
我校研究生分布在两个校区,地址分别如下:
松山校区: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滨海校区:辽宁省锦州滨海新区金山大街20号
车站接送:学校在报到日当天,即早7:00至晚20:00期间,将在锦州站、锦州南站及锦州北站设立专门的接待处,并配备接站车辆。
报到流程:松山校区的新生,请前往图书馆北广场接待处进行报到;滨海校区的新生,在宿舍区南侧甬路接待处完成相关报到手续。在办理入学手续时,请务必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及手机等必要物品进入报到区域。学校将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对新生身份进行核实,为确保识别过程顺利进行,请勿浓妆艳抹。
学院名称 |
报到校区 |
管理学院 |
滨海校区 |
经济学院 |
滨海校区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滨海校区 |
法学院 |
松山校区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松山校区 |
教育科学学院 |
松山校区 |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松山校区 |
历史文化学院 |
松山校区 |
旅游学院 |
松山校区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松山校区 |
美术学院 |
松山校区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松山校区 |
数学科学学院 |
松山校区 |
体育学院 |
松山校区 |
外国语学院 |
松山校区 |
文学院 |
松山校区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松山校区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松山校区 |
音乐学院 |
松山校区 |
三、报到时须交的材料
1.审核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①本科毕业生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无学位证者可不带);
②专科毕业生须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③在国外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照片
新生报到时,须备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6张。
3.党、团组织关系
(1)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①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在线操作,接收党组织为“中国共产党渤海大学×××学院×××支部委员会”。
②若在进行线上转出操作时无法查询到相应的党支部,请直接检索“中国共产党渤海大学委员会”。
③若上述两种方式均无法完成组织关系转出,需开具纸质版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国共产党渤海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所去之处填写为“中国共产党渤海大学×××学院×××支部委员会”。入学报到时,请将纸质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所在学院,由学院组织员统一办理接收手续。
咨询电话:0416-3400035
注:转接仅限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无需转接。个人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具有3个月的有效期限。本校党组织关系转接事宜计划于9月中下旬进行,望各位新生合理规划时间,在介绍信所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办理接转手续。
(2)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所有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需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完成组织关系转接,转入团组织为渤海大学XX学院2025级研究生新生流动团员团支部。转接工作将持续至新生入学并完成报到后,届时将对团档案和团员证进行核查。
咨询电话:0416-3400350
注:转接仅限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无需转接。团员档案(入团志愿书、申请书等,不含团员证)应放入本人学籍档案。如本人团员证或团员档案丢失,请务必在原单位补办,再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原则上请同学们保留原团组织关系至9月份报到入学后。
4.个人档案
(1)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须转入渤海大学,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不迁入渤海大学,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2)新生档案邮寄地址为:
档案接收单位:渤海大学
档案接收部门:研究生院
档案接收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邮政编码:121013
档案接收联系人:陈老师
档案接收联系电话:0416-3400137
(3)根据相关规定学校仅接收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邮寄到校的学生档案。学校严禁学生个人自带档案到校,拒收其他快递形式转递档案。未按照学校调档要求邮寄的学生档案,相关责任由学生本人及档案寄出单位负责。
(4)学生档案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材料齐全后一次性寄出。学生档案必须密封并在档案袋封口处加盖档案寄出单位公章。非因不可抗力,档案未按照要求到校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和学籍注册资格。
5.户口
根据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办理落户所需的材料:
①辽宁省外生源须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写明父母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
②辽宁省内生源如有意愿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不需要办理迁出手续,须提供本人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簿原件,由学校统一一站式办理。
(2)注意事项:
①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户口迁移材料的,视为本人放弃落入我校集体户口的权利。公安机关不受理学生跨年度落户审批。
②未进行人像信息采集者,公安机关将不予落户。
③《户口迁移证》的迁移地址为: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商大里11号。
④入学后已将户口迁入我校学生集体户口的学生,在学期间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学生毕业时,根据就业派遣情况,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户口簿》个人页和《户口迁移证》应严格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公安机关不予审批落户。
①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码等内容齐全,准确、清楚。
②籍贯、出生地两项应具体到市(县)(直辖市到区),不可只写到“某省”。
③婚姻状况必须注明(如“未婚”或“已婚”)。如“已婚”,请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离婚”,请提交《离婚证》及未再婚声明;如“未婚”,在《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上注明“未婚 ”。
④户口迁移证中的姓名用字必须同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中的姓名用字一致,并加盖户口专用章,户口迁移证上必须填写18位数字的身份证号码,户口迁移证上人数只限录取学生本人。
注: 以上要求如有变动,根据当地公安机关落户政策另行通知。
联系部门:安全保卫处
咨询电话:0416-3400337
四、定向就业合同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新生,渤海大学签订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将在面授期间由辅导员进行发放,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
五、国家助学贷款办理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新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如下:学生需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并附上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学生将获得贷款办理的回执。在报到时,学生应将此回执信息提交给录取单位的辅导员,并等待学校进行汇总录入。对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报到时可暂时不缴纳学费,待贷款资金到账后,将用于学费的抵扣。各省的贷款银行信息应以当地金融机构公布的为准,所提供的宣传材料仅供参考,最终以签订的借款合同内容为准。
六、缴费与绿色通道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按时足额缴纳学费后方可注册取得学籍,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选课、上课、考试等)。
1.学费标准:学费按学年缴纳。
2.宿费标准:1200元/年
3.新生入学体检费:100元/人
全日制研究生报到后需要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并交纳体检费;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需提供近期(6个月内)二级及以上医院或有体检资质的体检中心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包含血压、身高体重、视力、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色觉、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糖、心电图、胸片报告)。
4.成功申请助学贷款的新生,在报到当天,应携带相关证明文件,通过现场设立的“绿色通道”,直接办理报到手续。
5.缴费方式:由于企业微信不具有支付功能,学生加入企业微信后,需要在企业微信设置(账号与安全)中绑定微信账号才能进行缴费。
通过学校企业微信缴费:登录企业微信→工作台→学生缴费→学生缴费→选定缴费明细→确定→立即支付。
注:此企业微信账号(包括绑定的微信号)是学生在校期间经常使用的APP,请务必使用学生本人身份证号办理的个人微信号、手机号配合使用。
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可以缓交,孤儿免交。
6.缴费时间:新生请于2025年8月10日至8月30日完成缴费(电话:0416-3719036)。
七、公寓入住
学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新生提供住宿,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暂不提供住宿。学生宿舍采用公寓化管理模式,学生需自备床上用品及生活必需品(床铺尺寸为1.9米*0.9米)。新生在完成入学报到手续后,需自行完成入住流程。
八、奖助体系
我校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以及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在内的多项奖助制度,以全面支持研究生的学术成长与发展。
九、特别提醒
1.宿舍安全规范
①严禁在寝室内存放或使用电热棒、电褥子、电夹板等有安全隐患的电器,以及酒精炉、微型液化气罐等易燃易爆品。
②严禁携带或存放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管制刀具及仿真枪。
③研究生宿舍实行禁烟政策。
2.防诈骗与信息安全
①警惕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人员的诈骗行为,拒绝 “先学后付”“免息分期”等不良贷款诱导。
②注意个人安全与财物保管,勿轻信他人;勿将证件和个人信息随意借予他人。
③报到期间仅缴纳通知书要求的费用,谨防冒充学校工作人员的诈骗;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勿携带过多现金。
④谨防网上信贷、赌博等网络诈骗,严禁加入传销等非法组织。
3.校园出入与应急处理
出入校园勿轻信陌生人,遇疑难问题可咨询辅导员;发现可疑人员或人身财产受侵害,及时联系学校安全保卫处(电话:0416-3401234)。
4.其他重要事项
①新生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民族等)在录取阶段已经由考生本人确认,一律不得进行修改。若新生在入学前或入学后擅自更改个人信息,导致无法进行学籍注册等后果,将由其自行承担。
②学校将对入学新生进行思想政治、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不符合标准者按规定处理。
③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为全日制非定向学生统一开设银行账户,以便于奖助学金的发放。
十、联系方式
网址:
邮箱:bhyy@qymail.bhu.edu.cn
电话:0416-3400137
邮政编码:121013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附件: https://yjszsxxw.bhu.edu.cn/engine2/general/4174592/detail?engineInstanceId=656393&typeId=2984613&pageId=85721&websiteId=63018¤tBranch=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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