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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进展情况,为便于考生及时了解复试成绩,我校将以各二级学院(中心)为单位陆续公布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成绩和结果。现公布说明如下:
一、关于复试成绩和录取结果
1.一志愿考生请选择报考学院(中心)查看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详见附件。
2.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通过录取公示、数据复查及国家录取审核等,考生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为准。
二、关于定向就业合同
1.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考生请下载《辽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点击下载),并如实填写,且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交定向就业合同。如无法提供或提供不合格材料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无须将“人事档案”等材料调转至辽宁师范大学,同时也不享受学校发放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
2.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如在复试报到时只上交了工作证明但未提交定向就业合同的,须在4月10日17点前,将《辽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点击下载)原件(一式三份均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处章)邮寄到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建议使用顺丰进行邮寄,邮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602室,郭老师收,电话0411-82153737),已上交了定向就业合同的考生不需要再次提交。
3.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交《辽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其他全日制考生在报考时填写“定向就业”的,也务必按上述要求向研招办邮寄《辽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否则按“非定向就业”录取。
拟录取考生的就业方式如需修改,请在4月10日17点前联系研招办,逾期不再修改。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兰老师、郭老师
电子邮箱:lsyjs@163.com
电话:0411-82153737。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30日
附: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及录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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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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