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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切实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维护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研究生招生复试规律,采用科学化、规范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3.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
1.学院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学科负责人、研究生教育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学院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学院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个环节的检查和监督,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学院以学科为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学科硕士点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复试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要求:各学科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复试专家库,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每个小组一般应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分别负责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专业课考核(含加试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复试工作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负责本组的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小组设秘书1名,可由小组成员兼任,负责复试过程中的安排、记录、计分等相关工作。复试工作小组的组成人员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备案。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在复试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基本规范》。
三、复试方式
2025年学院各招生专业复试形式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专业课考核以及加试(部分考生)共五个方面。
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几个方面。该项考核不计分,但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诚信复试将作为该项考核的重要内容,一旦发现有材料作假、替考作弊等行为,该项考核不合格。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主要考核考生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复试工作小组做好每位考生作答情况记录。
3.外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
重点检测考生外语听力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测试由复试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4.专业课考核(满分100分)
专业课考核由复试工作小组按科目做好题库建设、保密等工作。题库试题供考生随机抽取并作答。每名考生专业课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5.加试(单科满分100分)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
五、复试规则
1.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复试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根据招生人数或缺额情况确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2.成绩计算
(1)一般考生成绩计算:最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60%+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40%。初试总成绩(折算后)、复试总成绩(折算后)以及最终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复试成绩中英语水平测试占30%,专业课考核占30%,综合能力考核占40%。
最终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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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总成绩(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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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总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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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成绩需折算成百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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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水平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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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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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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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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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语(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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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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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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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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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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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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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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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试考生成绩计算:最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60%+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40%。初试总成绩(折算后)、复试总成绩(折算后)以及最终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复试成绩中英语水平测试占30%,专业课考核占20%,加试科目考核占10%,综合能力考核占40%。
最终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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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总成绩(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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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总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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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成绩需折算成百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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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水平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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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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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试科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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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试科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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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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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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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语(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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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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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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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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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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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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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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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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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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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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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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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录取与调剂原则
1.研究生录取应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对于上线生源不足,未能达到招生规模的学科(专业)可以在校内外上线生源相同相近专业中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择优进行调剂录取,调剂的生源必须达到我校复试的相应要求,并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3.各专业(方向)调剂考生满足《浙江农林大学遴选调剂考生基本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作物学、农艺与种业(作物、种业方向):
(1)仅接受一志愿报考09农学(0901作物学、090101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090102作物遗传育种、0902园艺学、0903农业资源与环境、0904植物保护、0907林学、0909草学、0972食品科学与工程、0951农业、0955食品与营养)、07理学(0710生物学、0713生态学、0714统计学、077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787遥感科学与技术)、08工学(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0836生物工程、0875遥感科学与技术、0860生物与医药)以及14交叉学科(1404遥感科学与技术)的考生。
(2)一志愿报考风景园林专业的调剂考生,仅接受植物方向,且总分不低于320分(含),英语一成绩不低于55分(含)或英语二成绩不低于60分(含)。
(3)同等条件下,本科专业为农学(作物学)或相近专业(作物遗传育种、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遗传学、种子科学与工程、智慧农业、植物科学与技术、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园艺学、植物保护学、林学、生物学、生态学、农业资源与环境、草业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遥感科学与技术)考生优先。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植物保护方向):
(1)仅接受一志愿报考09农学(0904植物保护、095131农艺与种业、095132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0901作物学、0902园艺学、0903农业资源与环境、0907林学、0909草学)、07理学(0703化学、0710生物学、0713生态学、0780药学)以及08工学(081704应用化学、0876智能科学与技术、0860生物与医药)的考生。
(2)同等条件下,本科专业为植物保护或相近专业(生物制药、农药化肥、生物农药科学与工程、应用生物科学、合成生物学、化学生物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生态学、遗传学、智慧农业、微生物学、植物科学与技术、生物化学、园艺、生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草业科学、茶学、动物学)的考生优先。
七、体检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需完成心理测试,测试方法与测试安排另行通知;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甲以上的医院体检证明,体检项目需符合学校公布的相关要求;正式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复试纪律和要求
1.复试小组成员应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导师担任。招生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相关工作。
2.要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复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相关专业及学科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4.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在各学科复试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复试过程出现的违规现象,将进行严肃处理。小组同时负责申诉处理工作,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申诉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学院申诉电话:0571-63743289
学校申诉电话:0571-63743970
学校申诉邮箱:yjsb@za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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