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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案例分析题:第 57~58 小题,每小题 15 分,共30分。
57.(1)甲的辩护人认为甲犯的是亲告罪,应不子立案,这种说法是错误的。甲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结果加重,属于公诉案,应予立案。
根据刑法规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基本犯是亲告罪,应不予立案。但当暴力行为过失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属于公诉案,应予立案。
本案中,甲故意伙同乙强行将被害人劫往外地意图强行结婚。侵犯了他人的婚姻自由权。甲对乙和被害人的死亡属于过失,应构成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基本犯才是亲告罪,而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则属于公诉案,应予立案,故辩护人的说法是错误的。
(2)甲的辩护人认为乙和被害人的死亡与甲的抢婚行为没有因果关系,甲不应承担责任,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乙和被害人的死亡与甲的抢婚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刑法规定,介入因素不异常时,先前行为与死亡结果间存在因果关系。
甲伙同乙强行将被害人劫往外地意图强行结婚。车上,乙女挣扎反抗,导致车辆失控坠座并不异常。所以,乙和被害人的死亡与甲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甲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3)甲的辩护人认为甲的行为是处断的一罪,说法是错误的。根据刑法规定,因向女方求婚遭到拒绝,而纠集多人使用暴力将女方劫持或绑架于自己家中,强迫女方与自己结婚的,应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论处。如符合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构成,则属于想象竞合,一个行为触犯数罪名,从一重罪论处。处断的一罪是两个以上的行为触犯相同或异种数罪,根据司法习惯处断为一罪。
本案中,甲的抢婚行为触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其暴力控制被害人,又触犯了非法拘禁罪,过失致乙死亡,触犯了过失致人死亡罪,因甲只有一个行为,为想象竞合,应从一重处断,并非处断的一罪。甲的抢婚行为致被害人死亡,为实质的一罪,也并非处断的一罪。
(4)甲的辩护人认为甲构成犯罪未遂,说法是错误的。甲的行为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与非法拘禁罪的既遂。
根据刑法规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与非法拘禁罪是行为犯,控制人质即既遂。
本案中,甲抢婚,伙同乙强行将被害人拉入车中,控制被害人后,就达到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与非法拘禁罪的既遂,并不要求完成结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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