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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考生(推免生、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考生除外)均须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上传相关电子信息(见附件1)。各报考点设置现场服务场所(见附件2),按照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要求,为无法提交上传确认所需材料的考生进行现场指导服务,协助考生有效提交上传所需材料等,确保完成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工作。
一、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9:00-11月5日12:00,逾期不再补办。考生首次上传所需材料开始时间2024年10月30日17:00,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12:00。考生上传材料后,要随时关注本人网上确认审核状态。如考生网上确认审核未通过,需要补充(或修改)材料的考生,请及时按报考点要求上传需补充材料,重新补充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24:00。
二、登录网上确认系统
建议考生使用手机登录网上确认系统。网上确认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
进入登录页面后,输入本人网上报名的学信网账号、密码即可登录系统。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网报期间,自主取消报名并未进行网上确认以及最终未通过审核的考生,报名无效,其报名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已报名交费并参加网上确认或因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学籍学历问题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和放弃考试的不予退费。
(二)考生网上支付如遇到问题,可拨打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客服电话(010-67410388)或通过发送邮件(客服邮箱:kefu@chsi.com.cn)的方式咨询。
内蒙古自治区所有报考点均网上确认,确认期间报考点将通过系统及时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所有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均须通过系统提交上传所需材料。未缴纳报名费的考生不予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提交上传确认所需材料或因自身原因未被通过审核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
四、乌兰察布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考点咨询电话:0474-8322357、0474-8845180。
附件:1.考生需上传的材料及要求
乌兰察布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1:
考生需上传的材料及要求
一、证件照上传要求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白色或蓝色背景);
2.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
3.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2/3;
4.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7.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8.图像应真实表达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9.该照片后期将用作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入学后学籍管理、档案材料以及在校证件等用途,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结果。
二、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要求
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对于居民身份证已经过期或即将过期的,请考生提前补办新的身份证)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10M,持证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露出五官,身份证上信息清晰可见、完整,图像应真实表达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特别提醒:在手持身份证照片下方正中备注考生本人24小时畅通的手机号码。
三、学历学位证书(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成绩单)。
如学历、学位证书丢失,也可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高校毕业考生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也可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考》。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拍照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
五、在户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应往届考生,应拍照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照片。
六、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盟市参加考试的非内蒙古户籍非应届考生,应拍照上传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单。
七、内蒙古户籍的非应届考生,在本人户籍地以外的工作单位所在盟市参加考试的,应拍照上传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单。
八、在区内实习所在地参加考试的区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拍照上传实习单位或就读高校出具的实习证明。
九、因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未通过的考生须上传学信网的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本人信息变更的证明(记载曾用名和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特别提醒: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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