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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多元化人才选拔机制,进一步优化考试招生制度。牢固树立质量意识,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坚持按需招生、以德为先、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稳妥做好2025年接收推免生的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切实提高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相关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三)复试小组由各专业(方向)根据实际情况组成, 负责实施复试考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接收推免生专业、规模和申请条件、程序
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告栏发布的《西南政法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公告》。
四、复试考生名单
网上报名结束后,各学院根据报考条件要求、学科发展需求、综合素质等,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复试地点: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
(二)复试报到
考生应按各学院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西南政法大学2025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安排表》(后续公告)。报到时,学校将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复试考生报到应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西南政法大学2025年接收推免硕士生申请表》(报名系统下载,须按表中要求签字盖章)。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3. 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下载(https://www.chsi.com.cn/)。
4.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5.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表,按要求填写盖章。
6.外语成绩证明、校级以上(含校级)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或著作等原件及复印件(考生个人视情况自愿提交)。
(三)复试时间
复试考试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5日期间。因个人原因未能如期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补复试。各专业课笔试时间、综合面试时间,考试教室、入场时间等由各学院安排,详见《西南政法大学2025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安排表》。
(四)复试费
学校按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复试费100元/人。报到前,考生通过我校网上支付系统进行支付,具体复试费及缴费方式后续公告。因个人原因放弃或未能复试的,所缴复试费不退还。
六、复试考核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听说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
(一)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每科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50分。
法学类专业(包含法律硕士)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内容包括逻辑推理(40分)、案例分析(60分)和材料分析(50分)三部分,详见《综合能力测试》命题范围(附件1)。
法学以外专业笔试科目为本专业基础知识。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生的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50分。
综合面试由复试小组负责考核,小组成员对考生直接提问或由考生当场抽题作答。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由小组成员独立就《西南政法大学2025年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量化得分表》(附件2)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三)外国语听说测试
外国语听说测试原则上由复试小组组织实施,成绩计入综合面试成绩。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将通过综合面试考查、调取拟录取考生档案、现实表现等多种方式进行。
七、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复试各项成绩按比例折算得出,计算公式为: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值+综合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值
八、录取
根据推免生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夏令营招生情况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实际报名情况,按照考生参加复试专业(或研究方向)的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课笔试成绩排序录取。
专业课笔试或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9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拟录取资格无效:
1.未获得就读学校推免生资格。
2.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或不符合申请条件。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受到纪律处分。
4.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5.体检不合格。
6.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录取条件者。
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将由学院根据工作安排通知。最终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于10月中旬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告栏统一公示。
九、推免生接收程序
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含本科直博生,以学院通知为准)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预计9月28日开通,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按照参加复试的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填报申请志愿,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夏令营招生情况及实际报名情况分批次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须在收到我校后续发送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后,要及时予以确认接受。逾期不填报申请志愿、逾期不接受复试或待录取通知者,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如有放弃录取资格考生,学校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复试总成绩进行递补录取。
十、考风考纪
学校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推免生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等内容,在本专业(方向)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夏令营优秀营员相关事项
参加我校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并评选为“优秀营员”的学生,不必登录我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申请,夏令营考核成绩即作为复试成绩,如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将直接被我校录取。同意录取到我校且获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营员,务必在我校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照本通知第九条推免生接收程序的要求填报志愿(需与夏令营所获“优秀营员”的学院、专业及研究方向一致)、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逾期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参加我校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并评选为“优秀营员”的学生,如在9月份推免生网上报名时申请我校其他学院、专业或研究方向(与所获“优秀营员”学院、专业及研究方向不一致)推免生,自报名成功之时起,即视为放弃“优秀营员”资格。
十二 、信息公示
(一)我校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其他复试录取信息将在学校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栏集中公示。复试、录取相关信息以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二)我校以研招信息平台站内信、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三、监督投诉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投诉电话:023-67258879(纪检监察室);18323466292。
投诉电子信箱:xzhpb@swupl.edu.cn
十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邮政编码:401120
联 系 人:西南政法大学研招办
联系电话:023-67258893;023-67258892
电子邮箱:xnzfyzb@swupl.edu.cn
十五、其他事项
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本办法由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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