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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保证。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章程》、《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设计艺术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获得2025年推免生资格。
二、申请材料
1.《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2.加盖申请者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学习成绩单及学业绩点证明。
3.申请者本人的学生证、身份证及各类荣誉证书、等级考试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竞赛获奖证书等个人成果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提交材料均为pdf格式,请于9月27日16点前发送至shsy2022y@126.com
三、接收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接收条件的推免生必须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报名,在9月28日-10月20日期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以系统最终开放时间为准),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填报申请我校的志愿。
2.资格审查。学院对申请者进行审查,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3.接受复试通知。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4.复试考核。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进行成绩评定。
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满分各100分,
复试成绩=学业成绩*80% + 综合能力成绩*20%(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综合能力成绩参照《设计艺术学院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综合能力成绩表》(附件2)进行评分。
复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接收。排名方法:依据复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5.拟录取确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复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考核相关材料及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6.拟录取名单公示。研究生院公示接收待录取通知的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要求上报拟录取数据信息,并组织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四、奖助政策
被我校接收的硕士推免生和直博生在基本学制内免除学费和住宿费,并享受研究生其他奖助政策。
五、其他说明
1.申请推免学生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供有关材料,如在接收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作品非原创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严重影响接收录取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接收录取资格。
2.已接收的推免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的,个人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所报考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后,于2025年3月25日前到研究生院办理取消拟录取资格手续。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得再报考其他学校,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4.取得拟录取资格后,如有《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第十四条情况之一,取消拟录取资格。
5.考生在各阶段应关注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院官网,相关招生信息将及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6.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设计艺术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咨询及监督方式
学院办公电话:024-89723768
学院监督电话:024-88929490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sau.edu.cn/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设计艺术学院
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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