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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要求,为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复试录取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制定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资格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A类地区分数线,其中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初试总分应分别达到357分、378分、377分;
公共管理硕士一志愿考生初试单科成绩须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A类地区分数线,总分达到200分;
调剂考生须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A类地区分数线,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且已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
(二)复试日程安排
1.一志愿考生。
学术学位:3月26日报到和资格审查,3月27日复试。
公共管理硕士:4月2日报到和资格审查,4月3日复试。
2.调剂考生:4月10日-4月20日,具体安排以调剂复试通知为准。
(三)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在报到当天下午5点前,将以下材料交到研究生楼111办公室。
学术型硕士及法律硕士:①初试准考证;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往届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④应届考生须提供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⑤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⑥考生亲笔签名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⑦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公共管理硕士:①初试准考证;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④工作经验证明;⑤考生亲笔签名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已拟录取的考生)或学籍(已入学的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复试内容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笔试100分,专业面试150分,外语能力测试50分。
1.专业笔试。时间为12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公共管理硕士笔试内容为思想政治理论。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2.专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3.外语能力测试。考查考生英语听说能力。
三、成绩计算办法
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初试和复试成绩权重各为50%。
学术型、法律硕士入学考试总成绩=〔(政治理论+外国语)×75%+(业务课1+业务课2)×50%〕÷3×50%+(复试成绩÷3)×50%。
公共管理硕士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3)×50%。
对符合教育部规定,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录取
各专业一志愿考生成绩与调剂考生成绩分别排序。计划指标内一志愿考生复试合格者优先录取;我校将按照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者以复试成绩总分高者为先。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数,实际录取时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人数作相应调整。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或复试单项成绩不合格,即低于满分的60%的;
2.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
3.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
4.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条件的。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后,于4月30日前邮寄到学校。
六、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于4月30日前将体检表邮寄到学校。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七、加强复试工作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院)领导、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复试录取和监督工作,包括考生复试资格审查的督查,复试记录、录音、录像的检查,以及深入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随机对复试工作的实际情况、相关举措等进行了解、监督。监督电话:023-68590664(校纪委)。
八、其他事项
1.报到须知。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为方便考生复试,考生可在我校东院办理入住:东楼60元/天,学员公寓80元/天。
报到地址:中共重庆市委党校西院研究生楼111办公室(九龙坡区渝州路132号)。
2.信息公开。复试过程全程监控,监督电话:023-68590664(校纪委)。复试及录取信息将通过以下平台公布: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www.cqdx.gov.cn/bmwz/yjsy
招生联络科电话:023-68573394 68573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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