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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及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要求、《青海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和《青海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文件精神,为做好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对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二)坚持全面考查、以德为先。
(三)坚持分类选拔、择优录取。
(四)坚持科学有效、形式多样。
三、复试安排
(一)时间地点:详见附件《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日程安排表》
(二)复试方式: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三)复试资格:
1.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须满足我校公布的《青海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人数按不低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生数)的150%确定,对合格生源比例不足15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由研招办(研究生院)根据研招网推送的数据按规定开展。具体如下:
(1)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应在网上报名阶段提出申请,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且可提供定向就业协议。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4.我院不进行破格复试录取。
(四)复试内容:
1.复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为准,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含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专业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外语测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内容。
2.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专业课复试笔试考核内容须有别于该专业初试内容。
语言学复试科目:1.综合面试(含外国语测试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2.专业课笔试。语言学复试专业课参考书目:《现代汉语》,黄伯荣、廖序东,高等教育出版社;《古代汉语》,王力,中华书局;《语言学纲要》,叶蜚声、徐通锵,北京大学出版社。语言学同等学力加试科目:1.现代汉语 2.古代汉语。
文学复试科目:1.综合面试(含外国语测试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2.专业课笔试。文学复试专业课参考书目:《外国文学史》(修订本、上下册),郑克鲁,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下册),朱栋霖,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文学史》,章培恒、骆玉明,复旦大学出版社;《文学理论教程》,童庆炳,高等教育出版社。文学同等学力加试科目:1.中国现当代文学史 2.中国古代文学史。
新闻与传播复试科目:1.综合面试(含外国语测试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2.专业课笔试。新闻与传播复试专业课参考科目:《网络传播概论》,彭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十二讲》,《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十二讲》编委会,高等教育出版社;《传播学教程》,郭庆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新闻学概论》,李良荣,复旦大学出版社。新闻与传播同等学力加试科目:1.新闻学基础,2.传播学基础。
3.综合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专业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等情况,作为录取的一个重要依据,与综合面试同时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情况,以及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等。具体包含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外语测试:包括听说能力,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外语测试为日语的考生安排日语考官。每位考生面试时长15分钟。
四、资格审核
复试开始前,学院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开展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
考生在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核:
1.初试准考证;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应届考生: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往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有公章的成绩证明;
6.其他情形。(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2)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考生报到时要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要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要求,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及相关信息。
五、总成绩计算及录取
(一)考生复试成绩包括外语测试、专业课测试、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以上科目单科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按各专业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生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初试占60%,复试占40%。
总成绩=初试加权成绩+复试加权成绩
1.初试加权成绩=初试成绩÷5×60%。
2.复试加权成绩=15%专业课成绩+1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0%外语成绩。
3.复试各科成绩均按百分制登记,取整数。
4.初试加权成绩、复试加权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学院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等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各专业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考生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情形下,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复试总成绩也相同,按复试综合面试中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确有异议的,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处理。
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等信息,并对破格复试、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及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单独说明。
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同时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以函调方式考察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生应于拟录取公示期结束前将《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鉴定表》(附件4)寄递至招生学院(以邮戳为准)。
(六)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须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
(七)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考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对推荐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录取资格复审。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及以上;
3.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现象;
4.自取得推荐免试资格至资格复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5.确认推免生是否主动放弃录取资格。
未通过复审者,取消录取资格。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上报平台的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未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
3.未参加复试者;
4.复试中任一科目(含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5.提供虚假信息者;
6.初试或复试中有舞弊行为(弄虚作假、替考、作弊等)者;
7.拟录取前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8.未经我校(或相关招生学院)公示者;
9.应届毕业生不能如期毕业者。
六、体检
所有考生在接到拟录取通知后须到三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及时向学院提交体检结果(以邮戳为准)。体检工作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以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未按要求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申诉渠道
1. 校研究生院:0971-8237294
2. 校纪委:0971-8804617
3. 咨询及申诉邮箱:yz10748@126.com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周老师
固定电话:0971-5508913
QQ群:621334352(仅文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学生进入)
本细则未尽事宜,以《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附件:《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复试日程安排表》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4年4月9日
附件1: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日程安排表
日 期 |
时 间 |
地 点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4月12日 |
全天 |
文实楼1014 |
考生报到、资格审查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4月13日 |
9:00-11:00 |
进德楼108M |
语言学、文学专业课笔试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4月13日 |
9:00-11:00 |
进德楼109M |
新闻与传播专业课笔试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4月13日 |
14:00-16:00 |
进德楼108M |
语言学组面试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4月13日 |
14:00—17:30 |
进德楼109M |
文学组面试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4月14日 |
9:30—14:00 |
进德楼108M |
新闻与传播面试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复试结束 |
1、考生离校,调剂生等待调剂平台拟录取通知(一志愿考生无此项操作); 2、学院对复试成绩进行汇总、排序并加盖公章,及时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组织召开2024年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 4、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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