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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生学院:
按照《云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规定:“各学院复试结果公布后,组织拟录取考生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在昆明、补录或复检考生可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体检报告提交给学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现将体检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调剂复试批次所有待录取考生。
二、体检日期和医院
日期:4月19日、22日、23日和24日
医院:云南省中医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华晨路1号云南省中医医院滇池院区1号楼一楼)
三、相关要求
(一)原则上所有待录取考生都必须按时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要求见附件1和2。各学院自行组织本学院待录取考生前往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体检的考生,如部分项目需要复检的考生以体检中心反馈的项目为准。
(二)因各种原因不在昆明的考生,可选择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须签订承诺书。
1.未参加学校统一组织体检的考生体检内容:
(1)常规检查:内科、外科、眼科(视力、辨色力)、耳鼻喉科、口腔科。
(2)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总蛋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肾功能(肌酐、尿素氮、尿酸)、血糖、甲肝抗体IgM。
(3)辅助检查:心电图、胸片(带片)、彩超B超(上腹部):肝、胆、胰、脾、双肾彩超及图文报告。
体检内容必须包含以上项目,关于体检内容若有疑问,可咨询云南省中医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张老师,联系电话:0871-63613873,0871-63636782。
2.未参加学校统一组织体检的考生体检须知
(1)体检医院必须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请考生及时按照要求完成体检,并于4月24日前将体检报告在上传至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4),若超过时间未提交体检报告者,影响录取结果报送,责任自行承担。
(2)我校将在考生入学报到后,再次组织考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若入学体检结果不符合我校录取要求,则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3)考生上传体检报告时,需同时上传已签署姓名的《云南中医药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承诺书》(见附件3,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签署姓名后拍照上传)。
(4)体检报告上传后,请考生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状态,若审核状态为“不通过”,则需要考生根据审核不通过的原因修改材料后重新上传。
附件1:云南省中医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体检须知(滇池院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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