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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进展情况,为了便于考生及时了解复试成绩,我校将以各二级学院(中心)为单位陆续公布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成绩和结果。现说明如下:
一、关于复试成绩和录取结果
1.一志愿考生请选择报考学院(中心)查看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详见附件。
2.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通过录取公示、数据复查及国家录取审核等,考生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为准。
二、关于定向培养
1.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考生须登录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可点击下载),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如无法提供或提供不合格材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无须将“人事档案”等材料调转至辽宁师范大学、不享受学校发放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
2.被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如在报到时只上交了工作证明但未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的,需4月12日前,将《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均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处章)邮寄到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要求使用顺丰进行邮寄,邮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郭老师收,电话0411-82153737),已上交了的考生不需要再次提交。
3.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交《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其他报考时填写“定向”的考生,也务必按上述要求向研招办邮寄《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否则按“非定向”录取。拟录取考生的就业方式如需修改,请在4月12日前联系研招办,逾期不再修改。
三、其他
1.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联系人:兰老师、郭老师,电子邮箱:lsyjs@163.com电话:0411-82153737。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3月30日
附:辽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及录取情况
23.六盘水师范学院联合培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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