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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规定,在网上报名阶段已按要求在“研招网”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并完成申报,同时符合有关条件的考生,可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具体项目如下: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上述加分项目复核材料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相关项目加分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四、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复核材料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
(3)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或定向就业证明;
(4)加盖有关部门公章的近6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往届生);
(5)加盖有关部门公章的近6个月工资流水证明(往届生)。
上述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仅限报考我校的一志愿考生)于3月28日12:00前,将复核材料原件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命名为“加分项目名称/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编号+姓名”,发送至邮箱jsuyzb@jsu.edu.cn,邮件主题为“加分申请/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如需咨询相关政策,请致电:0743-8561096。
注意:未在报名期间按规定到“研招网”系统中进行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不需要提交材料。复核名单另行公布。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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