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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传媒学院是一所以传媒艺术教育为特色,艺、文、工、管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民办普通高等院校,也是继中国传媒大学、浙江传媒学院之后全国第三所传媒类本科院校。学院现设有影视艺术学院、新闻传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音乐工程学院、舞蹈艺术学院等,有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艺术设计、戏剧影视文学等34个本科和部分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5000多人。2011年10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开始招收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全国首批获得招收培养研究生资格的5所民办高校之一。河北传媒学院热忱欢迎广大学子来校深造!
一、招生专业目录与计划
二、报名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要求:
(1)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4)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6)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三、初试
(一)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初试时间和科目
初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各专业的初试科目请参阅招生专业目录。
12月2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7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8日下午 业务课二
(三)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2015年3月份,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主页查询成绩。学校不再寄发成绩单。考生如有需要可自行打印成绩单到我校研招办加盖公章。
四、复试
(一)我校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程序和要求等将在我校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中公布。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要求详见我校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六、学费及奖助政策
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并通过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及设立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等方式,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
七、其他事宜
1.我校高度重视硕士研究生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学校通过与全国多家企业、事业、媒体单位共建实践基地等措施加强联系,采取推荐与自主择业、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招生单位代码:12784
3.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信息均通过“河北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网”发布,请广大考生注意查看。
4.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请考生报名时一定将本人移动电话和详细通讯地址(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姓名等通讯信息)填写清楚,并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保持移动电话畅通。
5.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6.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警安路8号河北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050071,联系电话:0311-85273436
河北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网主页:
7.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有关规定为准。请考生密切留意“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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