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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学院坐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现有明秀、长岗、五合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688.7亩。学校设有22个学院、4个公共教学机构、43个科学研究机构、1个独立学院和1所附属实验学校。学校拥有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形成了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学科专业体系。地理学、化学、教育学3个一级学科列入自治区财政资助的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学科,数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3个一级学科为学校自筹经费建设的博士学位点支撑学科。
2015年,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广西属二区。我校学术型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二级学科专业授权点以及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均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学科专业(领域)的招生数以国家正式下达招生指标后公布的数据为准。我校具有招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以下简称“农硕”)资格。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含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社会工作、除教育管理外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考生(含农硕)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和网站的提示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网上报名日期: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28日每天9:00-22:00。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14日。逾期不再补办。考生(含农硕)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本人户口或学习、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按指定的报考点要求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
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三)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须确认本人已达到学校规定的报考条件,认真、如实填写网报信息,杜绝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的行为。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初试及复试
(一)准考证
2014年12月25日—2014年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日期和时间
初试日期: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
考试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科目:
12月2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7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8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8日下午业务课二
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广西师范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我校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4.考试大纲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我校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详见《广西师范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附件2)。
5.考生初试成绩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站公布,供考生自行查询。
(三)复试
1.我校参照教育部划定分数线,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全部复试工作在2015年4月底前完成,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考生复试时须提交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其学历(学籍)信息必须可在国家或地方权威机构网站查询或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证明。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3.学校按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校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同等学力考生除复试外,还必须加试至少2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5.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7.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四、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一)我校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招生录取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按照教育部制定的有关2015年录取工作系列文件精神和要求以及自治区教育厅、招生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规定,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依法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三)正式录取通知书需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下达正式录取名单后由学校统一发放。
六、学制
学术型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2-3年。学校可根据培养需要适当调整。
七、收费标准
(一)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要缴纳学费。
(二)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收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法律硕士、教育硕士、社会工作硕士9000元/生·年;公共管理硕士10000元/生·年。若有变动,以广西区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为准。
(三)其他收费项目(如:住宿费)按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收费。
八、其他
(一)奖助学金(另文发布)。
(二)学校有权对考生的考试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审查或复查,特别是学历(学籍)信息。不符合标准(规定)者,一律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以及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生报读研究生应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各种关系,若因考生处理不当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前均须仔细阅读《广西师范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有关考试科目等具体要求及说明,凡因未阅读或阅读不仔细而导致的差错,我校概不负责。
(四)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或以上)硕士学位。
九、联系方式:
(一)网址:http://www2.gxtc.edu.cn/yjsc。
(二)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邮编:530001)。
(三)联系电话:(0771)3905906。
(四)电子信箱:gxtcyzb@gxtc.edu.cn。
十、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有关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相冲突或未涉及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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