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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工作将于2023年10月30日-11月4日进行,请考生特别关注“学信网”发送的短信及微信通知,提示“审核通过”即完成确认。提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应及时补充相关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造成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一、上传材料时间
首次上传材料时间:2023年10月30日08:00至11月4日11:00
重新补充材料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11月4日16:00
确认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
所有上传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影响考试、录取的,责任自负;所有上传材料均需原件拍摄,不得使用复印件进行拍摄;建议考生尽量不要在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二、特别说明
1.除宁德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宁德师范学院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宁德籍港澳台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省内非宁德属地普通高校公派在宁德公立医院实习的医学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外,其余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一律回学籍所在地报名确认,本确认点不予确认。
2.非宁德户籍且未在宁德缴交社保的往届毕业生,一律回户籍所在地报名确认,本确认点不予确认。
三、所有考生均须上传的材料(JPG或JPEG格式,10M以内)
1.准考证照片: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纯白色背景,宽高比例3:4;正脸头像,左右对称,水平居中,嘴唇自然闭合,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头部肩部端正,头部需占照片比例为2/3。(参照身份证相片大小样式裁切)
2.手持身份证照: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露出五官;确保身份证上的信息完整,清晰可见(没被遮挡或被手指捏住)。
提醒:1)证件照片要求不化妆,不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光线均匀,脸部无高光、光斑、阴影、红眼等;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露出五官且能如实反映本人近期相貌;2)翻拍、美颜和修图将大概率导致审核不通过。
四、按实际选择上传的材料
(一)应届本科毕业生
1.宁德属地高校(含成人高校)2024届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须带有在线验证码)。
2.宁德户籍港澳台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1)户口本首页(即户籍地址页),户主页及个人单页;2)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应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学制,预期毕业时间等);3)本人手写的免责声明(内容应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说明招生单位能否准许其参加初试、复试和录取,由考生自行负责,与报考点无关,其报考费不予退还)。
3.省内非宁德属地普通高校公派在宁德各公立医院实习的医学类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1)《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须带有在线验证码);2)就读高校开具的实习派遣证明;3)实习单位开具的接收证明。
4.在宁德市内普通高校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须上传:1)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须带有在线验证码);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二)往届毕业生
1.宁德户籍往届毕业生须提供:1)毕业证原件照片(毕业证丢失的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户口本首页(即户籍地址页),户主页及个人单页;(3)学位证书原件(没有请忽略)。
2.非宁德户籍往届毕业生须提供:1)毕业证原件照片(毕业证丢失的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宁德市社保缴费明细证明(社保须用人单位缴交且缴费时段至少涵盖2023年9月-10月;社保缴费明细证明须带有宁德市社保机构电子印章、二维码并显示用人单位名称);3)学位证书原件(没有请忽略)。
(三)其他考生
部分考生除提交上述对应类别材料外,还须补充如下材料:
1.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须上传:1)宁德户籍考生须上传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个人单页。非宁德户籍考生须上传宁德市社保缴费明细证明(社保须用人单位缴交且缴费时段至少涵盖2023年9月-10月;社保缴费明细证明须带有宁德市社保机构电子印章、二维码并显示缴费单位名称);2)自考准考证,成绩单等。
2.持境外学历证书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现役军人考生须上传:1)有效军人身份证件原件照片(如“军官证”或“士兵证”);2)单位出具的关于服役地点在宁德的证明;3)毕业证书原件照片(证书丢失的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网报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在学信网申请电子认证报告并上传。
5.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除上传电子认证报告外,还应提供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6.在读硕(博)考生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延期毕业考生提供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无法体现延期毕业状况,应到就读学校(教务处,学生处)开具学籍证明(需体现姓名,学号,身份证号,预计毕业时间等)并上传。
8、证件类型为非居民身份证的须提交:有效证件照片;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但身份核验未通过的须上传:身份证照片(人像面和国徽面)。
其他特殊情况,以报考点审核意见为准。
五、更改报考点事项
已报名成功并完成缴费但误选报考点的考生,若需要申请更改至本报考点,须符合本报考点的报考条件,并在11月3日17:00前携书面申请书(申请须书写在身份证复件印同一面)、身份证、往届生还需携带宁德户口本、宁德师院应届生还需携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材料至宁德报考点。本报考点审核确认考生的报考条件符合本报考点要求后发放补报名校验码。考生须凭补报名校验码登陆“研招网”进行网上重新报名并网上缴费。
六、其它事项
1.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请提前与招生单位联系,并按要求向招生单位提供材料,本报考点仅做基础信息审核。
2.网上确认期间,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网上报名期间未报名或未缴纳报考费的人员,网上确认期间报考点不受理补报名或补缴纳报考费。
3.考生选择所需提交的材料上传,不属于所需的材料窗口,可点击下一步跳过。
4.现场咨询地址:蕉城南路55号市教育局教育考试办公室,10月30日-11月3日,每天8:30-11:30,15:00-17:00。咨询电话:0593-2915690、2915691、2915686。
5.考试地点:电话无法查询考点,请考生自行通过准考证查看具体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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