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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为更好地服务考生,今年我报考点继续实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以下简称“网上确认”)。确认期间,所有考生通过网上确认系统上传材料,我们将在网上集中审核考生上传的材料,并通过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通过网上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一、网上确认对象
选择“1325河北省定州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且于2023年10月25前完成网上缴费的全国统考(含联合考试)考生:
1.定州市户籍的应、往届毕业生;
2.保定市集体户口且在定州实际居住的原迁入的军工企业职工子女(长安客车、开元铸造、建华玻璃等);
3.非定州市户籍在我市工作的往届生,须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和工作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最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非定州户籍在定州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的应、往届毕业生(网上确认上传资料详见确认公告);
5.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要求同往届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6.我市户籍在国(境)外留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7.教学点设在本市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8.报考强军计划的驻定州市部队现役军人。
二、网上确认安排
考生网上确认报名信息上传材料时间:2023年10月31日9:00 至2023年11月4日17:00。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7:00(具体截止时间以系统反馈要求为准)。考生须于规定时间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及其他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建议考生尽早提交审核材料,逾期不再补办。
三、登录网上确认系统
网上确认系统可使用手机、电脑等设备,建议考生使用手机进入网上确认系统。
网上确认系统网站:yz.chsi.com.cn/wsqr/stu
进入登录页面后,输入本人网上报名的学信网账号、密码即可登录系统。
四、考生上传材料
(一)考生登录系统后需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上传并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用于准考证照片)、
2.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二)本报考点要求的其他材料
1.定州市户籍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应届毕业生还需上传学生证)。
2.保定市集体户口且在定州实际居住迁入的军工企业职工子女(长安客车、开元铸造、建华玻璃等)须上传户口本首页(或集体户口首页)、本人页及居委会证明。
3.非定州市户籍在我市工作的往届生须上传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和定州市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原始证明。
4.非定州户籍在定州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的应、往届毕业生须上传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购房协议的首页(签字页)和盖章页)、户口本首页(须与购房人一致)、本人页和与购房者是直系亲属的证明。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上传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报考强军计划的驻定州市部队现役军人未能提供户口本照片的,上传师、旅级政治部证明。
7.未取得毕业证(须2024年9月1日前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对于学历学籍校验不通过的考生,须上传证明自考生或网络教育考生身份的材料:如自学考试准考证、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等。
8.定州籍高校在籍研究生报考的,须上传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等。
注意:考生须严格按照网上确认系统要求进行照片上传,身份核验未通过以及证件类型为非居民身份证的考生,还需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照片。
对于学历学籍校验不通过的考生,还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证件照上传要求:
1.彩色证件照:
(1)本人近一周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不能上传本人用手机给自己照相的照片,不然会出现左右反方向无法准确辨识的问题);
(2)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
(3)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视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双耳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双肩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勿过大或过小,以整体占照片的比例2/3;
(4)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7)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8)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2.手持身份证照片:
(1)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
(2)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姿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
(3)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4)其他要求同彩色证件照上传要求(4)-(8)。
特别提醒: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结果。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并符合标准要求。如因提供虚假材料,造成后期不能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对证件照审核未通过的,或对考生提供的无法清晰、准确辨识的,考生须重新提交或到现场审核。
网上确认期间,考生报考信息一律不作修改。
五、查询审核结果
定州市招生办报考点审核完毕后会通过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通过网上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审核结果说明:
(一)审核通过:考生已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
(二)待补充材料: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有关材料并重新提交上传。
(三)审核不通过: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条件导致最终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如有异议可向本报考点咨询。
(四)请考生在考前10天,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查看本人考点信息。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网上确认期间定州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在定州市兴定东路定州市科技中专(原新华小学),设有现场咨询服务站,受理考生咨询(咨询电话:0312-5532895)。
(二)一般情况下,审核结果我们将在确认期间通过确认系统反馈审核补充材料或审核结果,考生要及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考生若因未及时查询审核结果造成报名资格取消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为确保考生的报考信息准确无误,请认真核对本人的报考信息。如发现问题请于11月5日17:00前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点进行复核。
(三)所有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均须进行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未缴纳报名费的考生不予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补充材料或因不符合我市报考条件审核不通过的,其报名信息无效。
(四)未进行网上确认以及最终未通过审核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其报名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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