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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和省招委会相关精神,结合兰州市实际情况,现将我报考点(621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确认工作公告如下:
一、确认范围
(一)范围对象
我报考点与甘肃政法大学报考点(6214)、兰州城市学院报考点(6215)共同承担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不含管理类联考、法硕类联考)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兰州市的往届考生。
(二)相关说明
1.户口本显示户籍所在地为兰州市辖区的往届考生;
2.户籍不在兰州市但在兰州市工作的往届考生;
3.确认考生需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
二、确认方式及时间
(一)确认方式
采取线上方式进行。
(二)确认时间
2023年10月30日—11月3日,最后一天下午结束时间为18:00。补充材料截止时间:11月3日13:00。
三、需上传资料
(一)兰州市户籍身份报名的考生,需上传本人证件照片、手持身份证照片、户口簿首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提供个人单页);
(二)户籍不在兰州市但在兰州市工作的考生,需上传本人证件照片、手持身份证照片及工作单位为本人缴纳的近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
(三)其他情况
1.现役军人需上传军官证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军官证者上传单位出具的军籍证明;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3.本科毕业后修改姓名考生需上传户口簿内更名信息页面,变更身份证号考生需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4.身份证遗失者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代替,现役军人可用军官证或士官证代替身份证。
四、特别说明
(一)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建议考生不要在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无充足时间补充材料。
(三)一般情况下,考生提交材料24小时内确认系统会反馈审核结果(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况除外),请考生及时登录系统查询。
(四)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补充材料者后果自负。
(五)凡是不属于我报考点范围的考生,请提早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报考点。我报考点将不接受范围外的考生报考,如因不能确认而造成无法考试的状况,后果自负。
(六)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七)报考点咨询电话:0931-8344423。
(八)其他未尽事项,请随时关注“兰州微招考”微信公众号。
2023年10月23日
兰州市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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