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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是学籍注册的重要环节,为依法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严防冒名顶替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校政研〔2017〕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切实做好我校2023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各学院要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工作组组长,责任到人,确保复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审查和复查对象
2023级全体研究生及往年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
三、入学资格审查内容及程序
入学资格审查在入学报到阶段进行。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一)人像比对。审查人员逐一核实录取照片、新生本人、身份证照片、学历/学位证书照片是否为同一人。
(二)材料审查。审查人员对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录取名册、录取数据等信息逐一比对核查,重点核查信息是否存在造假、不一致、不齐等情况,严防冒名顶替入学。
(三)前置学历核查。获学历学位证书时间须符合当年招考要求。各学院要严格把关,通过逐一查验研究生的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电子报告来核对新生的前置学历学位。《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位认证报告由审核人员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并与证书原件进行核对。
四、录取资格复查内容及程序
录取资格复查在入学报到后一个月内完成。复查内容主要包括: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体育类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审查人员对新生身份信息、学历信息、录取名册、电子档案、学生纸质档案等信息逐一比对核查,重点核查材料信息与内容是否存在造假、不一致、不齐等情况。对“退役大学生士兵”国家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重点核查其所提供材料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核查学生前置学历真实性,重点核查是否符合录取资格。
对新生开展健康复查,健康复查包含身体健康复查和心理健康复查。身体健康复查由校医院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心理健康复查由学校心理健康中心对新生开展心理健康状况测验普查。学院审查人员核验新生的体检表和心理健康复查结果,重点检查新生健康状况是否存在不符合录取资格的情况,对于有异议的问题可咨询校医院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五、申请保留或放弃入学资格
研究生新生因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参加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身心疾病等无法按时报到入学,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须填写《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本人交表至所在学院审核,学院汇总后交研究生院审批,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因身体原因不宜在校学习者,需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相关诊断证明)。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保留入学资格者应在保留入学资格到期后在当年新生入学报到前向学校申请恢复入学资格并随当年新生一并报到入学。
因新生个人原因放弃入学资格的,申请放弃入学资格者须填写《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放弃入学资格审批表》,本人交表至所在学院,经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六、结果上报
研究生生新生报到入学后,各学院通知学生填写河南农业大学2023级研究生入学登记表,入学登记表一式两份,用于归档;填写内容学生核对无误后签字,学院审核后盖章,为避免入学登记表丢失,两份都先存入学生个人档案中,待学生毕业时抽取一份归档到学校档案馆毕业生个人档案材料中。
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和放弃入学资格审批表纸质版,《河南农业大学2023级研究生入学资格初审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学院请于9月20日前提交,《河南农业大学2023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总结》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9月30日前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七、研究生新生档案
(一)研究生新生档案分类:
1.研究生档案分为当年录取的新生档案、保留入学资格的老生档案两类;
2.当年录取的新生包括:①博士研究生档案②硕士研究生档案(含推免和全国统考研究生)。
(二)不转档案的考生:包括当年录取的全日制定向培养研究生及非全日制研究生;此类考生无需调档,但需单独建档,故需分配档案袋,粘贴标签,重新建档。
(三)新生档案审查:开学后需对报到的研究生新生进行档案的审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新生档案合格审查,对于档案审查不合格的新生,由院系负责通知学生处理,未能妥善处理的、档案有重大问题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新生档案新增材料:档案复核工作结束后,需将下列材料放入相应新生档案袋:复试记录表、思想政审表、新生体检表、录取登记表、入学登记表、博士报名表、专家推荐信等材料。
(五)以上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是落实国家招生政策、维护教育公平公正的必要措施,是准确掌握学生信息、加强学生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维护国家高等教育公平公信力的重要手段。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逐项对照做好相关工作,按时保质做好此项工作。
(二)对复查中发现的可疑情况或问题,各学院应进行调查、核实,确保无误,并做好过程记录及有关资料的归档,留存备查。
(三)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入学等情形的,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为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四)复查合格的学生,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注册学籍。
(五)本通知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56552922
电子邮箱:hnndyzb@hen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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