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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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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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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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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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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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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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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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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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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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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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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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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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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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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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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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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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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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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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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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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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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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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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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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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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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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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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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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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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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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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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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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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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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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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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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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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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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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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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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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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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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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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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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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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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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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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项计划
各类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按照学校复试基本要求执行。
三、加分项目材料提交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北京时间3月22日上午12:00前向我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请将材料扫描为PDF,并发送至邮箱jjj@ruc.edu.cn(过时不予受理),邮件名为“考生编号+姓名+专业+加分项目名+手机号”,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核实考生资格。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办公电话:010-62511645。
环境学院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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