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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2023级硕士研究生:
祝贺您!成为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大家庭中的一员。为保证您顺利入学,请详细阅读入学须知,并做好相关准备。
一、报到时间及要求
(一)报到时间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023年07月22-23日,8:00-17:00。
报道地点:锦州医科大学东校园第七教学楼门前。
授课时间:2023年7月24日开始
2.学术型及非规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关注官网后续通知。
(二)审核材料
1.《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本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9月30日前有效)、《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请自行用学信网小程序扫描二维码,扫描成功即可);
3.本科结业生需携带《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4.专升本考生需携带《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专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9月30日前有效);
5.若在复试期间未按时、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的新生,务必将以下材料一同携带(已提交者请忽略)。
(1)《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察表》
(2)《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3)《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体格检查表》
二、新生档案接收
(一)接收档案研究生范围
全体2023级已录取“非定向”培养类型硕士研究生新生。
“定向”培养类型硕士研究生与研究生学院签订定向合同后,档案不转入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接收时间
2023级硕士研究生新生档案需在2023年8月25日前将档案邮寄至学校。
(三)邮寄要求
1.邮寄方式
档案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以邮政特快专递(EMS)高校档案专用通道或机要的方式邮寄至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并个人保存好单号等凭证,以便查询。以其他方式邮寄或个人携带档案者均不接收,由此造成的档案遗失等后果由本人承担。
2.封装要求
所有新生档案袋需以封条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在档案袋外侧正面以醒目字体标明“锦州医科大学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号”、“姓名”和“联系电话”。
3.新生档案邮寄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第七教学楼303)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416-3675210 邮编:121001
三、团关系转递工作
(一)智慧团建
新生转递团关系,智慧团建相关操作转入“2023级研究生新生临时团总支”(智慧团建内全称为“辽宁省省管高校锦州医科大学2023级研究生临时团总支”)。转接路径为“团辽宁省委-省管高校团委-锦州医科大学团委-辽宁省省管高校锦州医科大学2023级研究生临时团总支”。
请不要直接转入锦州医科大学团委及其他团组织。
转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
(二)团员组织关系档案
原则上要求,团员组织关系档案随本人人事档案一并转递到锦州医科大学。如有个人携带团员档案,请勿单独递交,等待进一步通知。
咨询电话:0416-3675039
四、党员档案邮寄及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须知
(一)正式党员(含预备党员)
档案与人事档案一起邮寄至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以便审核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
(二)入党积极分子
档案于开学时自提带到学校,直接交给各培养单位负责党务工作的老师,无需邮寄(档案袋需以封条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三)辽宁省外党员
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各分级管理的培养单位,具体如下:临床专硕、非临床医学专硕及学硕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临床专硕、非临床医学专硕及学硕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护理学院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护理学院第二支部委员会”、“药学院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药学院学生第二支部委员会”、基础医学院和医学教育研究中心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第六支部委员会”、公共卫生学院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第二支部委员会”、马克思主义学院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二支部委员会”、食品与健康学院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食品与健康学院教师支部委员会”、畜牧兽医学院畜牧(遗传学)方向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畜牧兽医学院第三学生支部委员会”;畜牧兽医学院兽医(微生物学)方向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畜牧兽医学院第四学生支部委员会”、人文与健康管理学院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人文与健康管理学院第三支部委员会”。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新生自己携带,请勿放在党员档案中。请各位同学注意依据入学时间开具介绍信,上交介绍信时间不要超出介绍信有效期。介绍信回执待党员档案审核后,统一开具。
(四)辽宁省内党员
组织关系介绍信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组织关系转接,去向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各分级管理单位,具体如下:临床专硕、非临床医学专硕及学硕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临床专硕、非临床医学专硕及学硕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护理学院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护理学院第二支部委员会”、“药学院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药学院学生第二支部委员会”、基础医学院和医学教育研究中心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第六支部委员会”、公共卫生学院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第二支部委员会”、马克思主义学院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二支部委员会”、食品与健康学院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食品与健康学院教师支部委员会”、畜牧兽医学院畜牧(遗传学)方向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畜牧兽医学院第三学生支部委员会”;畜牧兽医学院兽医(微生物学)方向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畜牧兽医学院第四学生支部委员会”、人文与健康管理学院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人文与健康管理学院第三支部委员会”。
不再开具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
咨询电话:0416-3675214
五、学费缴纳
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同学们在7月15日前完成学费缴纳;其余新生在入学报到前一周内完成。
具体缴费说明见附件1。
咨询电话:0416-3675064
六、有关生源地助学贷款说明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的同学,请自行联系生源地(户口所在地)国家开发银行等相关机构,办理贷款业务。生源地贷款金额、缴费范围、利息计算以及发放方式各地不同,以实际情况为准。若在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申请材料有学院信息需要填写,请写“研究生学院”。
办理贷款的同学,在新生报到前,务必不要缴纳学费、宿费,报到后等通知上交贷款回执单。贷款未成功的同学需自行补交学、宿费。贷款成功的同学将按照其各自的贷款金额或覆盖要求免除相应全部或部分学、宿费,不足与无法覆盖部分由本人补齐。
咨询电话:0416-3675210
七、携带床上用品提示
请全体新生在入学时自行携带床上用品,如床单、被褥、枕头、枕巾等。学校不提供被褥统一购买渠道,请新生们自备。
咨询电话:0416-3675210
八、学习与考试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始授课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课程采取线下集中授课,课表及考试安排请关注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后续通知。
咨询电话:0416-3675211
2023级临床医学专硕研究生:通过医师资格考试,获得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的学生,将两个证书的封皮及内页逐页扫描,分别合并成一个PDF,以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学号+姓名命名,填写《2023级临床医学专硕研究生入学前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名单》(附件2),将两证PDF和附件2发送至yyjdglk@jzmu.edu.cn,现场报道时携带上述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核验后证书原件返回学生个人,复印件上交学校。
咨询电话:0416-3675212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3年6月20日
附件【附件1--2023级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交费须知.docx】已下载3155次
附件【附件2:2023级临床医学专硕研究生入学前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名单.xls】已下载108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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