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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工作要求,我校2023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须按时完成调档或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非定向就业考生按以下要求办理调档
(一)武汉工程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要调档。
(二)考生按照调档函相关要求及时办理调档手续。
(三)考生的档案材料应于2023年7月1日前寄往我校招生学院。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请按照本校应届毕业生档案邮寄安排尽快寄出。选择有档案邮寄资质的公司(建议用邮政EMS)寄送档案,并在邮件袋面备注栏注明“武汉工程大学2023硕士档案+考生姓名”。
二、定向就业考生按以下要求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
(一)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或无法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非全日制考生报考类别原则上为在职定向,在职定向生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
(二)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程序如下:
1.下载《武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附件)(一式三份)。
2.填写协议书,考生签字,定向单位签字盖章。
3.邮寄或送达协议书。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协议书寄(交)各招生学院(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4.学院和学校审核反馈。学院和学校将审核考生签订的协议书,签字盖章后,返回其中两份(一份考生留存,一份定向单位留存)。
(三)无法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普通考生,需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向招生学院提出变更为全日制定向就业的书面申请,并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逾期不再受理。
三、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户口迁移
(一)党组织关系转接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具体如下:
1.湖北省内及已连通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省份的新生党员由学校或者所在地党组织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转出,抬头写“中共武汉工程大学**学院委员会”(注“**”填新生录取学院,下同),去处写“中共武汉工程大学**学院**支部委员会”(如暂不明支部可同抬头)。
2.未连通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省份的新生党员由学校或者所在地党组织开具介绍信,抬头写“中共武汉工程大学委员会”,去处写“中共武汉工程大学**学院委员会”。
(二)团组织关系转接
共青团员需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具体如下:
1.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有团员个人信息的考生:通过网上智慧团建(https://zhtj.youth.cn/zhtj/)办理转接手续,转入组织:湖北省武汉工程大学XX学院团委2023(研究生临时团支部/新入学研究生团支部/研究生团支部),括号内的文字可能不完全一致,在系统内选择“共青团湖北省委”后搜索“武汉工程大学XX学院”,在搜索结果中查找选择“湖北省武汉工程大学XX学院团委2023(研究生临时团支部/新入学研究生团支部/研究生团支部)”进行转接。
2.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无团员个人信息的考生:到团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待开学报到后凭该介绍信在所在招生学院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三)户口迁移
录取为全日制的研究生按照自愿原则确定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往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光谷一路206号。派出所名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同心派出所,户口迁移材料入学报到时上交学校保卫处。
四、其他
(一)录取通知书预计6月中下旬发放,具体事宜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的后续通知。
(二)考生未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以上相关手续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wit.edu.cn)查看录取通知书发放、新生入学事宜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请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5月29日
附件【武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doc】已下载45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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