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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邮电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批次复试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批复为准。
一、成绩确定及录取规则
(一)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换算,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成绩)*5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成绩*50。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
(二)复试各科目合格分数线:
1.综合面试成绩≥60分;
2.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成绩≥12分;
3.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60分(不计入总成绩);
4.各科目专业笔试成绩合格线如下:
学院 |
科目名称/科目名称 |
合格分数线 |
自动化学院 |
F033传感器与自动检测技术 |
45 |
光电工程学院 |
F041电路、信号与系统 |
35 |
生物信息学院 |
F051医学电子学 |
50 |
(三)以上单项成绩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复试合格者,参加总成绩排序。录取时按总成绩分学院、专业/领域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排序)。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级进行排序:
1.初试总成绩;
2.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
3.复试成绩;
4.复试综合面试成绩。
二、拟录取公示
拟录取名单请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请广大师生监督。监督电话:023-62460038。
三、其他
待拟录取公示结束后,所有拟录取全日制考生均需将档案调入我校,具体要求将在4月份公布,请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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