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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文件精神,以及《西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次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即“线下”复试方式)和线上复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类型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研究方向 |
招生 计划 |
推免生人数 |
本次招生计划 |
复试分数线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复试 人数 |
学术学位 |
化学 070300 |
无机化学 |
39 |
0 |
39 |
279 |
38 |
57 |
59 |
材料化学 |
|||||||||
有机化学 |
36 |
0 |
36 |
||||||
化学生物学 |
|||||||||
分析化学 |
23 |
1 |
22 |
||||||
物理化学 |
16 |
0 |
16 |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12 |
0 |
12 |
||||||
专业学位 |
材料与化工 085601 |
材料工程 |
110 |
2 |
108 |
273 |
38 |
57 |
108 |
二、达到复试线的考生名单(分专业/方向)
名单查看原文 https://yzb.nwu.edu.cn/info/1009/1514.htm
三、复试工作流程及原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导师和学生信息公开,坚持双向选择。导师简介请查阅西北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官网中“专任教师”一栏,(网址:https://chem.nwu.edu.cn/cmsproduct/front/commonLeft?channelId=27#childChannelId=21)。拟录取考生请按照学院提供的模板准备个人简历。
2. 坚持按考生报考专业方向开展复试的原则。
(二)复试方式
一志愿考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即“线下”复试方式)进行。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按时参加复试环节。
复试工作流程
1. 复试资格审查:进入复试的考生请于3月26日9:00-12:00到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二层210报到,按照复试分组提交资格审查纸质版材料,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组织复试。
一志愿考生现场报到时须向报考单位提交下述资格审核材料(格式参见附件):
①考生身份证、准考证、所在单位填写的政治审查表复印件。
②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
③往届生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
④个人自述、大学学习成绩单(盖章)、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或进展报告、发表论文及获奖证明扫描件等补充材料复印件。
⑤“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其他专项计划/项目考生的证明材料。
⑥《西北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版。
2. 复试具体安排:
① 3月24日电话通知并邀请学生进入“西北大学化材学院2023硕士复试QQ群”(学硕:374032958;专硕:654010222),每位考试入群的核验方式为“姓名-考号-研究方向” (入群后请以:“考生姓名+考号+报考方向”格式命名),复试相关安排和通知会在群中发布。
② 3月26日 9:00-12:00现场报到并提交资料;14: 00—16: 00专业笔试;
③ 3月26日 19: 00线上心理健康测试;
④ 3月27日 全天综合面试(各复试组具体复试时间以群中通知为准)。
复试内容及成绩构成
1.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四大部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含心理健康测试);
专业笔试:学硕笔试内容为各报考方向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原理(如:报考方向为无机化学,考试内容为无机化学);专硕笔试内容为初试业务课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原理。
专业综合能力:包括基本实验知识及技能、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及运用、科研创新能力等,并将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等情况作为全面考查专业综合能力的参考依据。材料工程专业知识综合考核包含材料工程基础相关知识的综合掌握及运用。
外国语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外语的掌握和运用情况。
2. 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笔试占100分、外国语测试占50分、专业综合能力占150分(含基本实验知识及技能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及运用)。
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考核不计入总分,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工作及流程
(一)录取规则
1.总成绩构成及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满分100分)= [(初试成绩/500)×0.7+(复试成绩/300)×0.3]×100。
2. 录取规则:
化学专业学术学位研究生按照研究方向总成绩排序,顺位录取。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总成绩顺位录取。
若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顺位录取。
3. 信息公开:拟录取结果及总成绩排序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西北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官网公示。如有指标追加,则按总成绩排序,顺位递补。
(二)调档工作
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学院向拟录取考生应发放加盖公章的调档函,应届考生请毕业时将档案转至院(系)党委,往届考生于9月1日前将档案邮寄学院党委。档案邮寄地址:710127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学府大道1号西北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院党委。
(三)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西北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五、调剂工作流程及原则
1. 我院化学和材料工程专业接受部分调剂,具体信息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公布。
2. 调剂考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网络复试平台首选腾讯会议,备选阿里钉钉软件。请考生提前下载并安装好腾讯会议及阿里钉钉软件,线上会议具体入口见官方QQ群通知。具体网络复试的流程和操作规范请参阅《西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指南》(西北大学研招网下载)。
下载网址:https://yzb.nwu.edu.cn/info/1009/1514.htm
3. 复试及录取工作参照一志愿考生进行。
4. 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以官方QQ群通知为准。
5. 每个考生面试总时间为20分钟左右。
6. 参加调剂复试考生请提前准备资格审核资料(见一志愿要求)。
六、复试工作时间表
内容 |
地 点 |
备注 |
|
3月26日(星期日)9:00-12:00 |
资格审查纸质版材料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二层210室(长安校区) |
按照复试组提交材料 |
3月26日(星期日)14:00-16:00
|
专业笔试 |
化学专业:1002室 材料工程:1005室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十层 |
3月26日(星期日)19:00开始
|
线上心理健康测试 |
|
具体入口,见当日复试群通知。 |
3月27日(星期一)(全天) |
综合面试 |
按照分组进行复试。 |
复试时间和地点见当日复试群通知 |
七、考试纪律及其他
1. 考生复试期间,严格遵守西北大学复试工作相关安排及规定,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学院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 不得在论坛、微博、QQ、微信等任何网络平台及社交媒体上发布或交流关于初试及复试考题或细节。如有违反规定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成绩和录取资格。
3. 复试期间学院将开通投诉电话:(029)81535043和81535022,接受并处理有关投诉。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23年3月23日
附件材料:
附件1. 资格审查材料首页
附件2. 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附件3. 2023年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附件4. 西北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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