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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考生:
根据《广西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全体拟录取考生需向我校提交体格检查报告;享受少数民族分数政策的考生需提交定向协议书。具体要求如下:
一、体格检查报告
(一)体格检查报告提交时间和方式
已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所有考生须于2023年4月25日18:00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复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36.48.22/infor/netsnlq.aspx)中按要求上传清晰完整的体检报告扫描件(须为pdf格式)。逾期不提交者不予录取。
(二)体检报告要求
1.体检单位和时间
考生需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体检时间需在2023年3月25日(含)以后。
2.体检内容
考生提交的体检报告须至少包含以下项目:
(1)一般体检:内科、外科、耳鼻咽喉、眼科(视力、辩色力)、一般听力、身高、体重、血压等。
(2)胸部X光片(数字化摄影DR)。
(3)肝功能: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总胆红素测定。
(4)血常规。
3.结论与公章要求
考生提交的体检报告须有各项体检评语及结论,并盖有体检单位公章。
(三)学校审核
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体检报告进行审核,凡体检结果存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列举的不予录取的疾病或情况的相关专业考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请考生遵守诚信原则,切勿弄虚作假,我校将在考生入学后再次组织体检。
二、定向协议书
已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并享受少数民族分数线的考生及以定向就业方式报考的拟录取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考生另行安排),请于2023年4月25日前通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即EMS)将签署好的定向协议书纸质版邮寄至我校,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留4栋409室),邮编:530021,联系电话:0771-5356491,收件人:卢老师。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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