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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按照录取工作流程,所有拟待录取的考生均须通过录取公示、数据复查及国家录取审核等环节无异议后,录取结果方能生效。所有收到我校拟录取通知的考生要按照学校要求准备各项工作,下面整理的拟录取后需要注意的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定向就业及信息修改问题
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可登录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定向就业协议(详见渤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录取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类别均为“定向”,所有定向考生均应于2023年4月25日前将定向就业协议原件邮寄至渤海大学研究生院。被录取为定向的考生不提交“人事档案”、不享受学校发放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拟录取为全日制的考生报考类别等信息如需修改,请在2023年4月25日前联系渤海大学研究生院。
二、非定向考生档案转接问题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是无固定工作、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在入学报到时必须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须调档)。我校在邮寄录取通知书时会同时邮寄调档函,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政EMS形式邮寄至我校。
档案接收单位:渤海大学 研究生院
档案接收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档案接收联系人:高老师、陈老师
档案接收联系电话:0416-3400137
三、体检事宜
我校体检安排在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 邮寄地址档案存放地址修改事宜
录取通知书邮寄工作将于六月下旬启动,所有拟录取考生若需要更改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可于五月下旬登录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重新提交个人相关信息(通讯地址、联系方式、档案存放等信息,如信息无误可不修改)。
五、党团组织关系转接等相关问题
转接工作以邮寄录取通知书中的入学须知为准。非全日制以及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留在定向单位的)新生中的中共党员,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不转入我校。转接工作均限开学报到后自行办理,无需提前邮寄,暂不接收办理相关手续。
六、 特别提醒
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信息均以官方发布为准,我校各部门不会单独给任何考生发送邮件或扫码加群等通知,敬请各位考生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各类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邮 编:121013
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联系单位:渤海大学研究生院
联 系 人:翟老师、高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416-3400137
E - mail:bhyy@qymail.b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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