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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学院分数线 (单科执行学校 线) |
可用 计划数 |
备注 |
125200 公共管理 (MPA) |
总分 196 分 |
240 |
|
120400 公共管理 |
总分 412 分 |
19 |
含思创中心计划 2 个。 |
1204Z1 应急管理 |
总分 412 分 |
1 |
应急管理专业无合格上线生源,优先 接收 120400 公共管理专业复试考生 调剂。 |
1.“二等功免试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及“退役大学生士
兵计划 ”按学校公布名单执行。
2.对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学院可对招生计划予以微调。
二、复试前准备
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考生务必在来校报到前完成复试准备工作。
1.复试名单、复试要求、注意事项等请查看学院主页-学生工作通知(http:/
/www2.scut.edu.cn/spa/4857/list.htm)。
2.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及时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 和现实表现复审表,根据系统要求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等资格审
查材料扫描件,并根据复试通知要求做好复试前相关准备工作。
3.考生须密切留意学校及学院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各类联络方式畅通。
三、现场报到及资格审查
1.时 间:
125200 公共管理(MPA):2023 年 3 月 25 日、 26 日
120400 公共管理: 2023 年 3 月 27 日上午 10:30-12:00
2.地 点:
125200 公共管理(MPA):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博学楼
4 楼 401 室(面试报到)、 402 室(资格审查)、 403 室(资格审查)
120400 公共管理: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 5 号楼公共管理学
院 213 室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审查符合条件者,方能参加复试。
(1)考生须凭复试通知书进行资格审查。
(2)应届生须持学生证、二代身份证、大学成绩单原件及现实表现复审
表。
(3)往届生须持有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大学成绩单原件(或
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及现实表现复审表。
(4)现场拍照。
4.领取复试流程表
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
四、复试
1.复试流程
(1)专业课笔试
125200 公共管理(MPA): 3 月 25 日、 3 月 26 日,地点是博学楼 406 室。 本次复试由电脑随机分配名单,分 4 批进行,详细复试分批名单请查看学院主
页-学生工作通知的复试名单。请考生预留充分时间,不能更改复试批次,不
按复试批次时间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请考生务必提前 30 分钟到达考试地
点,根据考试安排凭本人身份证及复试通知书参加笔试。
120400 公共管理: 3 月 27 日下午 14:30-16:30,地点是 33 号楼 304 课 室,请考生务必提前 10 分钟到达考试地点,根据考试安排凭本人身份证及复
试通知书参加笔试。
(2)面试
125200 公共管理(MPA): 3 月 25 日、 3 月 26 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复
试通知书在博学楼 1 楼查看随机安排的面试分组。
120400 公共管理: 3 月 28 日上午 8:0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复试通知书
在 5 号楼 107 课室查看面试分组。
请各类考生根据分组安排集中在候考室候考,集中候考期间考生不得中途 离开,通讯工具全程集中保管。小组内考生面试顺序将现场抽取,请考生及时 到场。面试期间,考生根据现场工作人员指引,依次到达面试考场,等待面试 正式开始。面试结束后,携带本人全部物品,离开考试区域,不得在考场附近
逗留,不得与候考考生交流。
2.复试内容
(1)专业课考核(100 分)
125200 公共管理(MPA)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管理学,考试形式为命题作 文,目的是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特别是运用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的基本 原理和方法分析公共管理的现实问题的能力,同时测试考生组织材料、分析论 证和文字表达能力。考试内容重点在于对近期我国公共管理的现实热点问题或 重要理论问题的分析,作文要求理论联系实际,言之有据;结构合理、层次分
明,条理清晰、文字通顺。时长为 2 小时。
120400 公共管理根据 2023 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 分)
时间 5 分钟。口语测试题由考生抽签作答,评委和考生进行口语交流,根
据考生表现综合独立评分。本项测试与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考核同时进行。
(3)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考核(100 分)
时间 15 分钟。
125200 公共管理(MPA)考生现场抽取综合面试试题进行作答,此后评委
和考生进行现场问答交流,评委根据考生表现综合独立评分。
120400 公共管理考生准备 5 分钟以内自我介绍,汇报内容包含个人简介、 学习工作经历、各类获奖情况、拟开展的研究方向、科研实践经历和成果等。 汇报完毕后考生现场抽取综合面试试题进行作答,此后评委和考生进行现场问
答交流,评委根据考生表现综合独立评分。
125200 公共管理(MPA)考生还需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题目如下: 2023 年 1 月,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在广州举行。大会指出,面对百年变局的 外部环境,广东如何化危为机、行稳致远;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 入发展,广东如何抢占先机、赢得主动;面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 构、转换增长动力的重要关口,广东如何率先突破、示范引领;面对推进中国 式现代化新的更高要求,各地各单位的思考谋划是否切合实际,工作的体制机
制是否科学可行;这些的关键就在于我们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谋划、担当与作
为。请结合您的工作实际,谈谈你对此材料的理解。字数 3000 字左右。请于 复试当天在面试候考时交给候考室(博学楼 405 室)老师,逾期提交等同考核 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抄袭、代写视为作弊。试卷纸格式将于公共
管理学院官方网站【学生工作通知】栏发布(http:/
/www2.scut.edu.cn/spa/4857/list.htm)。
五、成绩计算办法
1.125200 公共管理(MPA)
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10%+专业课考核成绩×30%+综合素质
与专业知识考核成绩×5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10%(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
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3(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
其中, “二等功免试生 ”初试成绩以满分计算。
2.120400 公共管理
复试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40%+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考核成绩×50%+外
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10%(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
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5(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
六、成绩公布、师生双向选择
125200 公共管理(MPA)
1.3 月 31 日起,考生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查询本人复试成绩、总成绩
及排名。考生对本人成绩如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
2.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 3 个工作日。
120400 公共管理
1.3 月 29 日下午,考生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查询本人复试成绩、总成
绩及排名。考生对本人成绩如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
2.3 月 30 日上午,导师招生计划及导师联系方式将在学院网站公布,成绩 排名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的考生自行联系导师,进行师生双向选择。确定导师的 考生请将经接收导师签字确认的师生双选表交到交 5 号楼 209 陈老师处, 拟录
取全日制考生同时领取体检表(带彩色小一寸照片一张)。请考生在 3 月 31
日下午 16 点前提交师生互选表。
3.3 月 30 日下午 14:30-16:00,考生凭体检表到校医院体检中心参加体
检。体检完成后考生将加盖医院公章的复试流程表交 5 号楼 209 陈老师。不参 加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
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4.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 3 个工作日。
七、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进行。
2.按专业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中的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依次排序确
定),依据招生计划数顺次拟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
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按要求签订“协议书 ”。未签订协议书
的,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5.拟录取考生若放弃报考专业的录取,申请调剂其他专业,须按照调剂复
试要求进行,不得直接录取到调剂专业。
八、咨询及申诉
1.咨询电话:
125200 公共管理(MPA)——联系电话: 020-87111878
邮箱: gaopy@scut.edu.cn
120400 公共管理——联系电话: 020-87113734
邮箱: papchen@scut.edu.cn
2.考生如对复试工作有异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学院纪委: 020-87111961,电子邮箱: yhhuang@scut.edu.cn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0-87113401
学校纪委: 020-8711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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