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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展,请网报时填报为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即“定向”)的考生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一、材料清单
(一)基本材料
1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本科毕业证或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完整注册后学生证原件及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3.学籍学历在线认证电子版: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②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http://www.chsi.com.cn/xlrz/);
③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4.《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我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院填写盖章(附件1)。
(二)户籍及民族身份认证材料
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扫描户口簿首页,父、母户口页)、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本人户口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无法证明其父母关系的需公安机关出具相应证明。(注:在职人员考生户籍需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三)定向培养协议书
1.应届考生: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基础教育学校签订定的定向培养协议书原件(附件2)。(注:签订培养协议的工作单位必须与网报时的工作单位一致)
2.在职人员考生:
①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定向培养证明书原件。(注: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与网报填报的工作单位一致)
②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书或合同原件(附件2)。(注: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二、提交时间与方式
复试前资格审查现场提交,具体时间请关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工作部网站。
三、其他
各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定向培养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具体模板。考生在提交材料前请认真清点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将导致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现场收取所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请按要求做好准备。
附件1:《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附件2:《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
附件: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pdf已下载277次
附件: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doc已下载17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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