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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部分。依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相关要求,我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一、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我校将在教育部下达后另行通知。
二、招生专业
2023年我校所有专业均接受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详细专业参见《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三、招生报名
(一)考生须满足《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关于报考条件的相关要求。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三)考生须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报考点的相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四)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yzb@nefu.edu.cn)发送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一份。复试前须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复试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准予考试。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录取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收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五、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未尽事宜一律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本简章如有与国家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国家政策为准。
六、联系方式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150040
学校主页:https://www.nefu.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http://yz.nefu.edu.cn/
电子邮箱:yzb@nefu.edu.cn
咨询电话:0451-8219071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0451-82191931(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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