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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为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才培养,我校2023年将继续组织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乐于奉献、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数为准,我校将在教育部下达后另行通知。
三、招生专业
我校骨干计划招生专业为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专业(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具体招生专业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招生对象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五、报名
1.考生须满足《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关于报考条件的相关要求。
2.考生在报考前需填写《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审核盖章同意。考生凭审核盖章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指定部门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凭“网上报名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
3.考生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时,系统中“专项计划”栏目应选择“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将已盖章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一份于10月28日前寄达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报名无效。
4.网上确认。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按照网报选择的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的要求参加网上确认。
六、考试及录取
1.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考试科目、内容及要求均与其他硕士统考生相同。
2.报考骨干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在不低于教育部统一确定复试基本成绩要求上,由东北林业大学根据生源状况和招生计划数自行划定。复试的方式、程序及要求与其他硕士统考考生相同。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调剂复试,未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入该计划复试。
3.学校骨干计划招生工作按照“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中,骨干计划与普通招生计划分别用于录取对应类别的考生,两类考生不形成竞争。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最终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其他事项
1.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考生必须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在学期间不得调整录取类别,即不得变更为非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也不得调整为非定向就业。录取的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录取学院,在职考生不迁移户口,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2.骨干计划研究生修业年限、培养经费、学业奖助等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一致。在校学习期间的住宿费等按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缴纳。
3.本简章未尽事宜,考生可查看《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或向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国家政策为准。
八、联系方式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150040
学校主页:https://www.nefu.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http://yz.nefu.edu.cn/
电子邮箱:yzb@nefu.edu.cn
咨询电话:0451-8219071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0451-82191931(纪委办公室)
附件【附件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doc】已下载2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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