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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北京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考生须知》等文件要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流程包括网上填报信息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填报信息、网上缴费,并按照报考点的时间安排进行确认。只有完成以上步骤,报名方才有效。北京科技大学考点(考点代码1108,以下简称“1108报考点”)采用网上确认的方式。
一、报考资格
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并满足所报考招生单位及1108北京科技大学报考点的有关要求。
考生应当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的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考生本人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北京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研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填报网上报名信息、网上支付初试费,并按照所选报考点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2.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yzwb/)网上预报名的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正式网报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三、选择1108报考点要求
1.报考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08)和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招生单位代码83401)的北京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北京高校第二学位在读本科生,但不包括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毕业本科生),必须选择1108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2.报考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08)和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招生单位代码83401)的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满足以下(1)、(2)、(3)条件之一的须选择1108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1)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地区的非应届毕业考生;
(2)2022年报名前(2022年1-9月份)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均不含补缴;疫情期间缓缴的保险,按北京市缓缴政策执行)的非应届毕业考生;
(3)报考北京科技大学的单独考试考生。
不满足上述(1)、(2)、(3)条件的考生报考北京科技大学和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时,应选择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各省(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网报公告了解其他报考点的要求。
3.报考京外招生单位,选择1108报考点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北京科技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在读第二学位本科生);
(2)毕业院校未设立报考点,且报考单位所在地区为湖南或江西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在读第二学位本科生);
(3)艺术类院校报考京外非艺术类院校,且报考单位所在地区为湖南或江西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在读第二学位本科生);
(4)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地区,且报考单位所在地区为湖南或江西的非应届毕业考生;
(5)2022年报名前(1-9月份)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均不含补缴;疫情期间缓缴的保险,按北京市缓缴政策执行),报考专业为除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1253会计、1254旅游管理、1255图书情报、1256工程管理、0257审计、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等9个专业以外的其它专业,且报考单位所在地区为湖南或江西的非应届毕业考生。
4. 考生应认真查阅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考生须知》《公告一:北京市报考点选择规定》《公告二:报考单位-北京报考点一览表(一)》《公告三:报考单位-北京报考点一览表(二)》《公告四:报考单位-北京报考点一览表(三)》有关规定。1108报考点不接收北京教育考试院要求选择其他指定考点的考生。
5. 报名期间,若1108报考点出现报名缴费考生满员情况,北京教育考试院将关闭1108报考点接收报考京外招生单位考生报名的功能,并适时启用备用报考点。请考生及时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和1108考点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四、网报要求
1.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使用现用有效身份信息(曾用名或曾用身份证号等均为无效身份信息)报名。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有关规定,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或重新填报,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需要注意的是:“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初试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初试费。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考单独考试相关专业的考生考试方式选择“单独考试”,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其他专业考试方式一律选择“全国统一考试(含联考考试)”。
3.报考北京科技大学非全日制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报考类别”一律选择“定向就业”,网报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须如实填写,如确实暂无工作单位的,可填“无”。
4.对于在读第一年的二学位考生,应以非应届生身份报考(按照第一学位专业填报);对于在读第二年的二学位考生,可以非应届生身份报考(按照第一学位专业填报),也可以应届生身份报考(按照第二学位专业填报)。不论以非应届生还是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在读二学位考生在备用信息均应注明“在读二学位”。已毕业并取得学位的二学位考生应以非应届生身份报考。
特别提示:报考035102法律(法学)专业的二学位本科生,网上填报时可以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身份报考,填写的本科毕业专业须为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且在报名前必须取得法学学位证书,否则报名无效。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或035102法律(法学)专业的二学位考生可参照下表填报毕业专业信息,否则将导致无法通过网上校验。
学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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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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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035102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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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位非法学,
二学位非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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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学位或二学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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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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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位非法学,
二学位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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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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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报名前已取得法学学位证书,可以法学第二学士学位非应届生身份报考;
如报名前未取得法学学位证书,无法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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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位法学,
二学位非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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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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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学位专业非应届生身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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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历(学籍)及考生来源填报
(1)非应届毕业生(含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二学位考生)的毕业证书编号应按《毕业证书》上的“证书编号”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的“证书编号”填写,如二者编号不一致,请联系颁发毕业证的学校教务部门,学位证书编号应按《学位证》上的“证书编号”填写。考生来源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科学研究人员、高等教育教师、中等教育教师、其他在职人员或其他人员”之一。
(2)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含在读第二年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二学位考生)的毕业证书编号不填,考生来源选择“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注册学号按在校注册学号填写。
(3)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编号不填,考生来源选择“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注册学号按在校注册学号填写。
(4)在2023年入学报到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或开放教育的考生,毕业证书编号、注册学号不填,考生来源选择“其他人员”。
(5)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留学生,毕业证书编号应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填写,并在备用信息内注明“留学生”。考生来源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科学研究人员、高等教育教师、中等教育教师、其他在职人员或其他人员”之一。
(6)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留学生,学历证书编号不填,考生来源选择“其他人员”,此类考生在2023年入学报到日前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考生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必须尽早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应当在网上确认前自行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完成学历认证。
鉴于认证反馈时间较长,建议考生尽早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如有问题尽早办理学历认证或到相关部门开具证明。
五、网上确认
1108报考点采用网上确认方式,考生无需到现场进行材料审核。考生凭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上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按流程进行网上确认。
考生须按考点要求,按时上传提交审核材料(若不符合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重传),待报名系统提示确认成功,方可完成网上确认流程。
上传材料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11月4日下午17:00。
重传材料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11月5日中午12:00。
网上审核的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11月5日下午17:00。
特别提示:系统反馈“审核通过”说明考生顺利完成了2023年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工作。凡是提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应根据提示内容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逾期不补充或者补充仍然不符合要求者,则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并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考试。
请选择1108报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前后务必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及北科研招微信公众号上的相关通知。因未及时关注通知而造成的问题,由考生个人负责。
六、网上确认流程
1.考生使用手机或电脑,凭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网上确认系统。
2.认真阅读《公告一:北京市报考点选择规定》《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08北京科技大学考点公告》,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3.上传材料
(1)考生本人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一寸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等),宽高比例3:4;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双耳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个照片的比例为2/3。
(2)考生本人二代(或者三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图片。分正、反面两张上传,应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亮度均匀。
(3)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时,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可见、完整。
以上照片,应照明光线均匀,背景整洁,脸部无高光、光斑,不得佩戴深色镜片,无阴影、红眼,无明显畸变等,并能如实地反映本人近期相貌(不得使用Photoshop等照片编辑软件修改信息,不得使用美颜软件修饰,不得使用翻拍照片)。照片格式与文件大小详见系统要求,对考生提供的无法准确辨识的照片,将设置为“审核不通过”,考生须重新提交照片材料进行审核。本次采集照片将用于考生准考证和复试录取通过后的学信网录取照片等,请务必严格按要求提供。
(4)应届毕业考生相关材料
符合1108报考点报考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含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二学位考生),须上传学生证封面、个人信息页图片,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在读二学位考生还需提交现就读单位教务部门(校级)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
(5)非应届毕业考生相关材料
符合1108报考点报考要求的非应届毕业考生(含以非应届生身份报考的二学位考生),须上传以下材料:
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毕业证书(以硕士或者博士身份报考则提供硕士或者博士学位证书)照片。
②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地区的考生,须上传户口本首页(公安部门盖章页)及本人信息页照片(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首页须有户口单位盖章),也可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照片。
③户籍非北京地区的考生,提供2022年1-9月份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均不含补缴;疫情期间缓缴的保险,按北京市缓缴政策执行)证明。考生应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熟悉如何打印社保缴纳记录,并提前查询打印,以免因疫情防控、网站升级、线下暂停办公等各种原因无法提供,影响网上确认。
④以非应届身份报考的在读二学位考生还需提交现就读单位教务部门(校级)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以非应届生身份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法学第二学士学位已毕业的学生,还须提交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照片。
(6)其他证明材料
①网报时未通过学籍校验,但2023年新生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由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成绩单(盖章)原件照片。
②网报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其他类别考生,须在学信网申请电子认证或者现场认证,并上传认证报告照片。
③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上传电子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和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照片。
④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照片,认证报告上的编号必须清晰完整。
⑤在校研究生,须提供现就读单位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校级)出具的盖有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
⑥录取当年入学前方可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境外高校近3个月内提供的成绩单或者在读证明照片。
网上确认时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和具体要求,将以1108报考点后续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为准。上传的材料务必符合要求,否则影响确认审核,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上传材料成功后,须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如未通过审核,应根据提示按时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2.考生须确保填报及上传的所有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考生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如发现考生伪造公文、证件、印章,报考点将通知公安机关。
3.考生要合理安排报名和确认时间,考生网报和上传提交确认材料应在时间上尽量提前,不要在临近网上报名或网上确认截止时填报或上传材料,以免造成报名或确认不成功无法参加考试。报名时间一旦截止,不再安排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4.我考点在确认期间,提供电话咨询、邮件咨询服务,若考生遇到问题,可通过电话、邮件与我考点进行咨询。因校园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我考点一律不接受校外考生现场咨询。
5.考生须密切关注报考点、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有关报考点、招生单位具体事宜请咨询或查阅报考点、招生单位的网站、公众号,报考政策及动态可登录“研招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公众号进行查询,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因未及时关注通知而造成的问题,由考生个人负责。
6.我校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1108报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特此公告,预祝各位考生报考顺利!
咨询电话:010-62332484,咨询邮箱:yzb@ustb.edu.cn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北京科技大学研招办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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