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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肇始于1950年成立的长春市立中医进修学校,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长春中医学院,2006年更名为长春中医药大学。学校是吉林省省属重点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吉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5个学科门类,以中医药为主,医、工、管、法、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有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个。现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9个,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4个,吉林省“世界一流学科培育计划”立项建设学科1个。学校设有本科专业23个,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1个、分教研室1个。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项,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1个,主编规划教材58部。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吉林省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
学校有院士(双聘)1人,国医大师4人,白求恩奖章1人,“长江学者”1人,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1人,全国中医药领军人物“岐黄学者”3人,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全国名中医4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40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2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27人。
学校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十三五”以来先后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973”项目、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重大重点科技项目62项;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512项;获得各级科研奖励131项,其中省科技进步一等奖6项,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获得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奖励146项,其中国家级35项,学校被教育部评为2019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2020年我校代谢病团队入选全国仅5家的国家首批中医药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
学校建设发展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和各级政府的充分肯定,是国家级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称号,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基础医学院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附属医院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一、招生计划
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生招生计划为916人(包括推荐免试生、中医学“5+3”一体化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实际招生计划按国家最终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仅为我校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学校将根据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导师招生资格调整及实际录取的推免生(含中医学“5+3”一体化生)等情况对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进行调整并在复试前公布。
二、培养类型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尚医德医风,具有创新精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一)学术型研究生
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的提高和科研能力的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人才。
我校学术型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中医学(1005);中西医结合(1006);药学(1007);中药学(1008);护理学(1011)。
(二)专业型研究生
侧重于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我校专业型研究生:中医(1057);中药学(1056);护理(1054);公共卫生(1053);临床医学(1051)。
学术型和专业型分别有各自的代码,填报志愿时请认真核对。
三、学制及学习形式
我校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基础学制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学校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在规定专业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凡跨门类报考及同等学力的考生,在初试通过后均需在复试中加试2门医学本科主干课程。临床类各专业不接收非医科类毕业生跨专业报考。
6.报考临床类各专业的考生,须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所规定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依据《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中医及临床医学专业型研究生。中医硕士(专业代码以1057开头)只接受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所规定专业要求的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等专业应届或往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具体参照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报考条件);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只接受符合临床医学(西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所规定的应届或往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具体参照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报考条件)。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我校所有专业对考生专业背景及学历层次均有相关要求,考生在网报时,请务必详细阅读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报考条件。凡由于考生本人未认真阅读、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9.推免生报考条件及推荐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直博生章程》。
五、报名
1.网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报时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非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以方便现场确认。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4.学历(学籍)校验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根据报考点要求进行报名信息的核对确认、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请及时关注报考点公告。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①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②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③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其他事项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并于2022年11月5日前将认证报告电子版发送至我校研招办邮箱:yz86172399@163.com备案,未提供报告者不准予考试。
六、初试
1.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特别提示:下载准考证后请各位考生及时将准考证电子版妥善备份,我校在复试及录取期间需使用初试准考证。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22年12月24、25日。
七、复试及调剂
1.复试时间:2023年3月至4月。
2.分数线要求。2023年我校复试分数线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院系所分专业(方向)确定,有关复试的具体时间和方案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3.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4.复试主要包括专业课测试、综合能力测评和体格检查。其中综合能力测评以面试为主,主要考察科研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外语水平等。
5.考生复试时,必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学历成绩单原件,并准备复印件各一份备查。应届生还须携带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其复印件。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拟录取阶段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录取
1.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按照二级专业(方向)进行招生,部分专业按照方向划定初试分数线,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已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报考按专业招生的考生,其研究方向以录取后导师双选结果确定,报考按方向招生的考生,其研究方向与报考方向一致。
2.研究生院网站将及时公布各专业接收推免生情况及中医学“5+3”一体化转段结果,届时考生可根据各专业计划剩余情况酌情报考。
3.我校统考招生以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总和排序确定录取名单,详见录取方案。
4.报考“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全部档案材料及组织关系转入我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十、学费及奖助政策
1.学费
按照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学术型硕士8000元/年/人,专业型硕士10000元/年/人。
2.奖助政策
为吸引优质生源,我校多渠道加大研究生教育经费投入力度,不断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鼓励学生专心学业。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研究生“海城正骨撷英”奖学金等一系列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并设有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助教、助研、助管和学生辅导员)。
十一、其他
1.对于考生填写虚假信息、伪造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2.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工作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3.我校不提供历年试题,不举办任何类型的考研辅导班,自命题考试大纲请参考本网站,工作时间内接受电话咨询。
4.招生学院及代码
001基础医学院
002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003针灸推拿学院
004药学院
005护理学院
006健康管理学院
007临床医学院
008马克思主义学院
009医药信息学院
010康复医学院
011中西医结合学院
012中医学院(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
013中医学院(长春市中医院)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199
地址: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邮政编码:130117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研招办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s://y.ccucm.edu.cn/
电话:0431-86172607、86172399
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附件2: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zip】已下载321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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