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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时来校报到。新生户口、身份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一致,否则不准报到。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我校全日制学费标准为:中国少数民族艺术、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艺术专业学费为8000元/年,机械电子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会计学、企业管理、国际商务专业学费为6000元/年,文物与博物馆专业学费为13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750元/年。以上费用请按照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关于新生收缴学费、住宿费的通知》要求,8月25日至报到前一天(新生报到时间拟于8月中旬以后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之间完成缴费,无故不交费的同学不能办理入学手续,不能参加奖学金评选。
三、学校不断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建立起国家资助、地方政府资助、学校资助和社会捐助有机结合的研究生资助体系,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临时性困难补助及各类社会捐助奖学金等。
四、新生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均需转至我校。在校医室门诊及校外医院就诊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建议研究生通过多种方式个人主动参加医疗保险。
五、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遵守我校校规校纪。因提前毕业、中途退学、被开除学籍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学籍者,我校一律不退还学费。
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学按我校全日制硕士生培养方案进行。凡符合我校《北京服装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可申请硕士学位;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可授予硕士学位。
七、研究生毕业时,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双向选择就业。在规定时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户口、档案关系转至其家庭所在地,我校不再负责管理。
八、研究生来校报到时须带如下证件、材料及物品:
1.北京服装学院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2.大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正反面)。
5.本人户口迁移证。
详见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关于拟录取考生党团组织关系、户口迁移的说明》。
6.党员组织关系。
详见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关于拟录取考生党团组织关系、户口迁移的说明》。
7.团员组织关系。
详见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关于拟录取考生党团组织关系、户口迁移的说明》。
8.政审表、体检表原件
考生在复试及录取环节已提交电子版至指定邮箱的原件。
9.个人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一律自备。凭录取通知书可购买半价火车票。
九、请按规定日期准时来校报到,报到时间及地点拟于8月中旬以后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须凭有关证明书面向研究生院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咨询邮箱:biftyzb@163.com
网址:http://yjs.bif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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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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