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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现将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的后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政审表
由考生所在单位团或党组织审查盖章(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由所在居委会审查盖章)。政审表见附件。
考生均凭姓名、考生编号(即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登录“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考生端”,在“录取材料收集”中将填好盖章的政审表电子版上传,纸质版入学报到时交到学院。
二、体检
考虑疫情影响,拟录取体检与入学体检合并,待入学报到后一并进行。
三、调档
(一)调档相关要求及说明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不需要调档。
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调档,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签订定向协议后不需要调档。
1. 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档案转至河南师范大学后,方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否发放、发放的起始月份,均由档案审核情况决定。
2. 考生档案必须齐备,密封完好(切勿私自开封),党团材料一般封入其中。若党团材料未封入其中的,请考生确保密封完好,开学时交给所在学院。第一学历非本科的考生,必须确保有第一学历学籍档案材料。
3.请考生务必按调档函的“档案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进行邮寄。若考生档案未按调档函的“档案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进行邮寄,造成档案丢失等情况,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4.档案转到我校后一般情况下不予退回(取消录取资格者除外)。
(二)调档函获取方式(调档函功能将于5月下旬开通)
所有考生均凭姓名、考生编号(即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登陆“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考生端”自行下载调档函。(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476/main/user/index)
请彩色打印本人的“调档函”前往调档。
特别提醒:档案实际所在单位与报考填写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本人与研招办联系说明情况,并手写申请,写明档案实际所在单位。如有严重问题者则需补充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和补充材料)请以“DD+学号+姓名”命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往研招办邮箱(hnsfdxyzb@163.com),我们更改完毕后会将“调档函”通过邮箱反馈给申请考生。
(三)档案邮寄方式
档案请于6月1日至6月20日之间寄至相关学院。如有特殊情况请与学院联系(联系方式详见调档函),考生可在上述考生端中查询自己档案到达情况。邮寄请使用邮政EMS(其他快递因疫情影响不能进校)。
四、组织关系转移
党组织关系:省内直接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组织关系转接,省外的需要携带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省内省外都需要落实具体转入单位,如中共河南师范大学某某学院委员会或具体到党支部;报考校内研究生的党员,考取本学院的不需转组织关系,考取校内其它学院的,须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将组织关系转到所考取的学院。
不需调档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需要转接组织关系,如有其它疑问可关注“河南师大党建红微”,对话框回复组织关系,具体转入单位名称可通过各学院研究生招生负责老师索取学院党委组织员联系方式,如有其它疑问可在“河南师大党建红微”公众号下留言!
团组织关系: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学校团组织将在“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班级团组织,届时新生及时将团关系转入。校团委咨询电话:0373-3329072。
共青团员需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入学后办理);中共党员需(含预备)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其他考生无需办理。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不放入档案,开学时由本人交到所在学院。
附件:政审表(学号可暂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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