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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政策性加分工作,现将我校相应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国家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因我校未开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故上述政策仅限于退役士兵作为普通考生参加全国统考的情况)。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二、工作安排
1.我校将于3月14日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登记系统”(网址为:http://219.229.132.120:8080),请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于3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通过系统提交:
⑴个人申请书(请写明自己所报考学院、专业、申请原因及联系电话)
⑵身份证复印件
⑶准考证复印件
⑷加分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⑸其他考生个人认为需提交的材料
2.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及加分名单审核考生资格,办理加分事宜,并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在我校研究院官网公布。因涉及确定复试排名,逾期未申请者,将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权利。
福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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