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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教育部2021年相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要求及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欢迎各位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并为祖国医疗卫生事业做出杰出贡献。
一、培养目标及类型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牡丹江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型为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人才。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科研能力和实验室研究能力的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的工作能力。毕业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硕士科学学位学位证书。
1、生物学(科学学位)(专业代码为“0710XX”)
2、基础医学(科学学位)(专业代码为“1001XX”)
3、生物医学工程(科学学位)(专业代码为083100)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侧重于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在达到相应培养要求的条件下可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证书(以下简称“四证合一”)。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XX”)
2、公共卫生(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300)
3、护理(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400)
4、药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500)
二、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不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专业要求与报考前最终学历所学专业相近。
6、在职人员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7、考生报考前请仔细阅读黑龙江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及《牡丹江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因考生阅读不当造成的报考错误问题,由考生个人承担,不予修改。
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所有学科专业只招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及往届本科毕业生。
2、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的临床医学专业并获得医学学士学位毕业生可报考我校所有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3、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的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五年制获)专业本科并获得医学学士学位毕业生可报考本专业专业学位研究生;但以上专业授予理学学士学位者不能报考。
4、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所有学术学位研究生毕业后的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5、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凡是被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录取的研究生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其他未尽事宜由牡丹江医学院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考生未按我校相关规定报考,一经发现,我校将不予准考或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根据相关规定,我校将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考试
1、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业务课二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4、复试具体安排见当年复试工作安排。
五、学费及学制
1、学费:根据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及黑龙江省黑价联【2014】73号文件规定,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年9000元。
2、学制: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六、奖、助体系
1、奖学金:按国家财教【2013】19号文件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2、资助体系:按国家财教【2013】19号文件规定设有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和国家助学贷款。
3、其他研究生奖助项目参见我校相关规定。
七、录取相关政策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黑教研【2011】63号文件要求,严格限制转学、转专业,不得跨门类转专业。
八、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mdjm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www.mdjmu.cn/mdjmuyjsc/index.asp
单位代码:10229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街3号
邮编:157011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招生办
联系人:冯文旭
电话:0453-6984041
传真:0453-698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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