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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复试工作进展情况,我校将以各二级学院(中心)为单位陆续公布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成绩和结果。为了便于考生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现说明如下:
一、关于复试成绩和录取结果
1.一志愿考生请选择报考学院(中心)查看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详见附件。标注“拟录取”的考生,即是已通过我校复试。
2.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通过录取公示、数据复查及国家录取审核等环节无异议后,录取结果方能生效。
3.关于调剂生复试成绩查询,请登录网址http://47.104.177.254:8551/ASPX/Student/StuLogin.aspx(预计4月6日后陆续开放)
二、关于定向培养
1.考生可登陆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定向协议书》(可点击下载),申请办理定向培养。定向生是指现为在职人员或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的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读研期间保留原工作单位,毕业后仍回定向单位的考生。定向生不提交“人事档案”、不享受学校发放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
2. 定向生需4月15日前,考生将协议(原件,一式三份均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处章)邮寄到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要求使用顺丰进行邮寄,邮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陈老师收,电话0411-82153737)。
3. 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交《定向协议》。其它报考时填写“定向”的,务必按上述要求向研招办邮寄《定向协议》,否则按“非定向”录取。
三、其它
1.如考生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请尽快向报考学院(中心)提交《自愿放弃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的申请》(点击下载),经所在学院(中心)同意,我校研招办将在“研招网”上取消申请者的“待录取”状态。考生一经被取消在我校的拟录取资格,不再恢复。
2.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联系人:陈老师、兰老师,电子邮箱:lsyjs@163.com 电话:0411-82153737。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附:辽宁师范大学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及录取情况(以考生初试总分排序)详见https://master.lnnu.edu.cn/webroot/master/qrzxs/20210329/573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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