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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复试的要求,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复试启动时间为3月下旬,具体复试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落实并通知。请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以下准备(报考培养单位有其他规定的以培养单位规定为准)。
一、网络远程复试平台
我校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钉钉(平台操作说明详见附件),由各培养单位自行选定。平台培训、模拟演练等相关工作由各培养单位在考前联系考生落实。
二、硬件、软件及环境等要求
1.“双机位”硬件:
第一机位:一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外接摄像头和外接麦克风),内存4G及以上。如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回音干扰,经候考官或考官允许后可使用耳机。若电脑扬声器声音较小,可配置音箱。
第二机位:一部智能手机,建议准备手机支架。
双机位操作:考生双手摆放桌面,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要保证完整拍摄到考生双手以上身体部位。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角距离本人1m左右处拍摄,保证拍摄到考生侧面及主设备电脑全屏幕,保证面试考官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
2.软件:
笔记本或台式电脑安装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苹果电脑或者MAC笔记本也需要安装Win7及以上的操作系统),请考生提前安装最新版腾讯会议、钉钉软件。
3.环境:
考生应选择独立、无干扰场所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场所须保持安静明亮,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严禁出现其他声音,考生应将报考培养单位紧急联系电话加入手机白名单,在电话拦截规则中,选择拦截除白名单以外的所有来电,杜绝其他电话呼入,考后再恢复设置。同时将所有APP(面试期间必须使用的除外)的通知功能关闭,防止APP消息提醒影响考试。在登陆复试平台后,设置拦截所有短信通知,考后再恢复设置。把所有可能会发出声音的闹钟、备忘录及其他可能发出声音或干扰考试的应用关闭。
考生须将手机屏幕锁定设置成“永不”,避免考试期间因手机锁屏造成第二机位摄像头无法提供视频画面的情况。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考生需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确保余额充足。建议考生尽可能做好三种网络准备方案:有线网络、无线网络、手机4G/5G热点。建议电脑优先使用有线网络。
三、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及物品准备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原件备查: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盖章版);
4.应届生提供学信网电子学籍认证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5.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电子学历认证结果;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原件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原件;
7.诚信复试承诺书(手写签名);
8.政审表(签字盖章);
9.培养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四六级、科研获奖情况等);
另需准备的考试用品:黑色签字笔和空白纸若干、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考试用品。
四、考场规则
1.考生应按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配合软件测试、模拟演练。按各培养单位规定时间启动指定软件或登陆指定网络平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2.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指令,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更名、打开视频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3.考生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迟到20分钟以上或复试过程中未经考务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5.考生需穿着得体,不得佩戴帽子、口罩、墨镜,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化浓妆、戴耳饰。考生必须全程开启音频视频,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6.考生须签订《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纪律,不使用各种手段作弊;不进行拍照、截屏、录音录像、网络直播等记录分享动作,在考试期间和结束后不泄露考试内容、试题。
7.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立即主动采用培养单位规定的方式与之保持沟通。
8.考前或考中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参加复试。
五、严肃复试考试纪律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考生要认真阅读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诚信复试,杜绝作弊。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其他相关信息我校会及时通过研究生学院网站、“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抖音号及培养单位网站对外发布,请考生持续关注并主动与培养单位联系。
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http://yjsxy.ahmu.edu.cn/gpydwlxfs/list.htm
相关附件下载:http://yjsxy.ahmu.edu.cn/2021/0320/c1850a92658/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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