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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及会议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稳妥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和录取工作原则
(一)全面贯彻国家和安徽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坚持科学选拔。
(二)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重点考核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意识。
(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实施阳光招生;贯彻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招生录取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实行招生计划公开、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复试考生名单公开、录取信息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四)坚持以人为本,质量优先。增强服务意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一)安徽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中疫情防控工作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校长、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校直机关各部门、各直属、附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院、系、教学部党政主要负责人。)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校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成立督查组,对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党政负责人、纪委书记以及硕士生导师代表,一般为5-7人,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各培养单位按一级学科进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
面试考生人数较多的学科可成立若干个面试专家组。面试专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工作小组和专家组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意识,掌握招生政策。有近亲属报考我校研究生的人员应当主动回避。
(四)各培养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负责对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的档案材料进行政审和诚信评判;本单位纪委、党组织的纪检委员负责对面试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五)各培养单位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面试专家及其分组名单、负责监督的纪检人员名单、负责政审工作的人员名单和参与复试过程的其他各种工作人员名单以及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必须通过政务系统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备案后的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需公布在各单位网站上。
三、复试资格
(一)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比例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总成绩在国家划定的A类分数线下15分以内,单科成绩在国家划定的A类分数线下5分以内。
(三)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1.第一批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标准的考生。复试标准及复试日程在我校研究生院及各培养单位网站公布,不再另发复试通知。
2.第一批复试结束后,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培养单位进行调剂复试。我校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目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发布。
(四)接收调剂的基本要求:
1.调剂到我校研究生的考生须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划定的A类分数线。
2.考生申请调入我校的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须为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我校的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5.符合国家规定的其它调剂要求。
(五)调剂复试的复试日程由我校相关培养单位网站发布,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收到复试通知且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复试日程参加复试,不再另发复试通知。
(六)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在复试中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
凡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须通过面试平台向所报考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以下材料(原件拍照或清晰扫描件电子版,按顺序编号,并将文件打包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复试培养单位”。):
1.准考证。
2.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参加复试。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单位红章,应届本科毕业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科研成果、英语水平、获奖证书、毕业论文(应届生可提供毕业论文大纲)等证明学术才能的材料,以及各培养单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7.复试考生本人签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四、复试方式与计分办法
(一)我校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即远程通过互联网视频面试。
(二)面试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面试专家组具体实施,满分为100分。面试侧重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外语听说等能力。同时通过考生提供的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面试成绩由两部分组成:
专业面试(80%):面试专家组成员主要以提问、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的方式对考生进行面试,题目参照《安徽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列出的复试科目内容范围,注重加强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与创新能力。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专业知识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面试网络出现卡顿超过三分钟,面试时间顺延。面试专家组成员依据考生面试表现当场记名评分: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专家组所有成员记名评分的平均分(消除组间偏差后)。
综合素质(20%):面试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供的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英语水平、获奖证书等补充材料评分。
各培养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做好面试记录、评分表存档等工作。面试过程实行全程录屏录像,面试现场录音录像。
网络远程视频面试组织程序如下: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远程面试当天留充足时间,备好一台带摄像头、麦克风的电脑,以及一部智能手机。建议考生尽可能做好三种网络准备方案:有线网络、无线网络、手机热点,建议优先使用有线网络。
2.“三随机”:面试前,通过小程序随机确定考生的面试组号和面试序号;面试开始前,由面试专家组组长以随机抽取的方式决定各组专家的面试组号;面试时,考生随机抽取面试题目。
3.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面试系统平台,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各面试专家组按面试序号对考生进行面试。各面试专家组秘书需填写《安徽大学2021年硕士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对每位考生面试全程做记录。
4.各培养单位按面试分组用规定表格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各考生面试专家评分表及评分汇总表(由组长签名纸质一份,电子档一份)。
5.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各面试组考生的组内平均分与组间平均分之差,对组间偏差进行统一校正,消除组间偏差后的成绩为各考生的面试得分。
(三)没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应当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非法学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和单独考试除外)。加试由各培养单位线上组织并监考,在规定时间将笔试试题电子版通过屏幕共享给考生,考生在“双机位”环境下开卷考试(不可查看电子设备)。每门课程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加试的每门课程得分达到60分为合格,不计入总得分。考生在加试笔试期间,网络卡顿超过10分钟,则需重新组织换题考试。
(四)3月30日18:00-20:00,管理类联考各专业的复试科目《政治理论》实行开卷考试,考生需在接收考题后,使用A4纸手写作答,并在考试时间内上传至指定微信小程序的考试平台。试题发送时间:3月30日18:00,5分钟后视为开始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手写的答卷拍照提交至指定微信小程序,逾期(以3月30日20:05为准)或不满60分视为不合格。试卷答题纸中严禁出现考生本人任何信息,仅允许出现作答内容,如发现考生个人信息将被取消考试成绩。
(五)调剂复试的资格审查、面试等工作均由相关单位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下自行组织。调剂复试结束,相关培养单位按规定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报送各考生的面试成绩。
五、录取
(一)考生总得分。
考生的初试总分、复试总分分别当量折算后相加即为考生总得分。管理类联考各专业面试中的复试政治理论课达到60分即为合格,不计入总得分;其它各学科初试政治理论课成绩达到教育部A类考生复试基本分数单科要求的视为合格,其考分不计入总得分;所有学科外国语课(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为第二外国语,下同)成绩达到教育部A类考生复试基本分数单科要求的视为合格,其考分不计入总得分。
考生总得分计算办法如下:
1.对于扣除政治理论课和外国语课后的初试卷面总分为300分的考生,其扣除政治理论课和外国语课得分后的初试成绩除以3之后的得分,乘以60%,即为初试当量折算分。
2.对于扣除政治理论课和外国语课后的初试卷面总分为200分的考生,其扣除政治理论课和外国语课得分后的初试成绩除以2之后的得分,乘以60%,即为初试当量折算分。
3.考生专业面试和综合素质总得分乘以40%,即为复试当量折算分。
4.考生总得分为初试当量折算分与复试当量折算分之和。
5.政策性加分,计入初试成绩总分,折算为百分制乘以60%后计入考生总得分(符合教育部加分规定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6.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拟录取后需签订《安徽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加盖就业单位公章。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一级学科根据招生计划、总得分高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的总得分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总分高低依次录取;考生的总得分、初试成绩总分均相同时,按复试面试得分高低依次录取)。各培养单位根据拟录取名单自行确定考生的拟录取专业(按一级学科招生的学科除外)。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面试、笔试、加试低于60分的。
2.政审不合格的。
3.已接受其它招生单位“待录取”的。
4.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5.网络远程面试时有违规行为的。
(四)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待录取”通知,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另行公告)确认是否同意接受“待录取”,逾期视为放弃。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在开学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 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 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七、其它
(一)招生计划、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在安徽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网址:http://yz.ahu.edu.cn。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全过程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由督查组统一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监督电话:0551—63861581,电子邮箱:jwb@ahu.edu.cn。)。
(二)拟录取的研究生确定后可进行预备性师生互选,正式互选自新生入学复查合格后至开学两周内完成。
(三)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
(四)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按复试批次先后依考生总得分高低排序确定。
(五)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工作细则及其实施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本办法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1—63861850)。未尽事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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