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18245号
华北电力大学2021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考试大纲
科目代码:681
科目名称:民法学和民事诉讼法学
一、考试的总体要求
掌握民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制度,培养学生灵活运用民法和民事诉讼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本卷满分150分。
二、考试的内容
(一)民法部分
1.民法概述:包括民法概念、调整对象、特征、体系、的渊源等
2.民法的基本原则
3.民事法律关系
4.自然人制度
5.法人制度
6.非法人组织制度
7.民事权利
8.民事客体
9.民事法律行为
10.代理
11.期限与诉讼时效
12.物权概述
13.物权变动
14.所有权
15.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16.相邻关系
17.共有
18.用益物权
19.担保物权
20.占有
21.债的概述
22.债的履行
23.债的保全和担保
24.债的移转和消灭
25.合同概述
26.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27.合同履行
28.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
29.违约责任
30.合同分则:买卖合同等有名合同
31.不当得利之债
32.无因管理之债
33.人身权制度
34.继承法律制度
35.侵权责任制度
(二)民事诉讼法部分
1.民事诉讼基础理论:民事诉讼的含义,目的与价值目标,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的关系,诉权,诉。
2.民事诉讼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基本原则的含义与外延,合议制度、回避制度、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
3.民事诉讼主体:法院的功能,主管与管辖,当事人,多数当事人,诉讼代理人。
4.民事诉讼证明:诉讼证明的理论基础,证据的特征,种类,理论分类,证据规则,证明对象,证明标准,证明责任,证明过程。
5.民事诉讼保障措施:保全,先予执行,期间与送达,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6.诉讼程序:一审程序(包括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小额程序、公益诉讼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包括第三人撤销之诉)。
7.非讼程序: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8.涉外民事诉讼:涉外民事诉讼管辖,送达和期间,司法协助。
9.执行程序:执行程序的含义,基本原则,民事执行主体和标的,执行管辖,执行的开始、进行和结束,民事执行的救济。
三、考试的题型
填空题、选择题、名词解释或名词辨析、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题型。实际考试题型不少于上述三种。
来源未注明“中国考研网”的资讯、文章等均为转载,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来源注明“中国考研网”的文章,若需转载请联系管理员获得相应许可。
联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扫码关注
了解考研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