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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因国家还未下达2021年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见附件。
招生专业目录共计公布硕士研究生计划1864,其中全日制计划1695,非全日制计划169。我校2021 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预计为40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预计为10人。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均包含“推免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人数,接收“硕师计划”的专业见专业目录特殊说明。实际接收“推免生”、“硕师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专业及人数以网上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二、硕士研究生的分类
(一)按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通过报名信息中的“学习方式”选择。2021年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的专业为:045101教育管理、045115小学教育、055101英语笔译、055102英语口译、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6个专业。
(二)按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前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并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应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读研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留存定向就业单位。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其他专业考生须根据个人实际准确选择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选择定向的考生须准确填报定向单位名称。
三、初试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包括: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推荐免试。
我校拟接收推荐免试生(“推免生”)的专业及要求见《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日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2021年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已在专业目录特殊说明中注明。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现役军人报考,按军队相关规定办理。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1、2、3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1年我校教育管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具备“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的考生可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我校所有专业满足专业报考条件均可报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照报考点要求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本简章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美术与设计学院各专业(学院代码011)并参加501、502、503科目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石家庄市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501、502、503科目考试在河北师范大学进行。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河北师范大学研招办。
7. 特别提醒: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考生注意招生目录中的特殊说明;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8.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考生选择的报考点公布,请及时关注报考点的网报公告。
2.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生选择的报考点发布的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3.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 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相关证明复试时须交河北师范大学研招办)。
5.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六、初试
(一)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8日上午 501、502、503美术专业测试科目。
其中,我校美术与设计学院的美术学、美术(专业学位)、艺术设计(专业学位)专业的501、502、503专业测试科目于2020年12月28日在河北师范大学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届时可登录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ebtu.edu.cn)查询。
七、复试录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各专业复试(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附件。我校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考生总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复试考生届时可登录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ebtu.edu.cn)查阅。
八、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专业学位中的电子信息、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法律(非法学)、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美术、艺术设计、音乐、广播电视、应用心理、新闻与传播学制为3年,其它专业(领域)学制均为2年。
非全日制:所有专业(领域)的学制均为3年。
九、学费、住宿费
学费根据国家(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及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收取。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研究生8000元/年,专业学位研究生7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全程3.3万元,教育硕士全程2.1万元,工商管理硕士全程4.5万元;翻译硕士全程3.4万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负责安排住宿。
十、奖助情况
(一)国家助学金发放以《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8]4号)为准执行。
(二)国家奖学金评审以《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校研字[2017]1号)为准执行。
(三)学业奖学金评审以《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校研字[2017]3号)为准执行。
(四)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以《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为准执行。
(五)研究生学术活动支持计划以《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校研[2019]7号)为准执行。
(六)硕士研究生可通过申请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兼职学生辅导员工作获得资助。
(七)退役士兵资助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相关政策执行。
具体信息及相关奖助体系政策可查阅研究生院网站。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十一、硕博连读
我校部分专业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招收硕博连读生,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详见《河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修订)》(校研[2018]8号)。
十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二)我校关于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信息及通知、通告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及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ebtu.edu.cn)查询有关信息。
(三)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参考书。
(四)本简章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违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的条款,以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请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附件3: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笔试科目目录
附件4: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单位代码:10094 单位名称:河北师范大学
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邮政编码:050024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311-80786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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