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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成绩复核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核受理对象
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对复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本人。
二、复核内容
1.成绩复核的内容包括英语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个部分,核查考生信息和复试成绩评分表。
2.重点复查是否存在漏判、漏统、错统和各项累计分,包括小项累计分及总分。
三、复核程序
1.考生本人若对本次复试结果有疑问,应于复试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公布时间为准),向报考的学院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学院收到考生复核申请的3个工作日后,组织复核工作。
3.申请复核方式:考生可现场提出书面申请或通过学院公布的邮箱提出申请(具体邮箱地址由学院负责公布)。
4.申请复核考生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云南中医药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1,需考生本人认真填写);
②申请复核的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申请复核的考生本人准考证复印件;
材料齐全的申请才属于有效申请。
5.学院在本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在3个工作日内对考生提出的申请事项进行复核。所有复核工作应在本学院监察工作小组的监督下进行。
四、复核结果的处理
1.学院复核完成后,负责于2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2.经复核,若考生复试结果确实有误,学院应予以更正并重新公示。
五、本办法由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20年5月29日起实施。
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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